萧忆:年华似水

萧忆:年华似水 -1

1

我一度,陷入了深邃的彷徨之中。

水泥森林里面,我整日无所事事地走走停停。在乏味的工作之中模糊地寻找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某些不值一提的意义。路过街角的咖啡屋,点一杯特浓拿铁,坐在靠近窗户的位置上,在朴树流水般温暖的歌声里浪费掉周末午后平静的小时光。

咖啡屋的老板是一个低矮清瘦的男人,三十多岁,一身干净整洁的小西服。每次我从咖啡屋进来,总是淡淡的一笑,没有言语。然后熟练地为我炮制我要的拿铁。咖啡屋有一个小书架,上面放满许多旅行类的书籍,关于西藏和尼泊尔的居多。除此以外,还有徐志摩和亨利希海涅的诗集。我会偶尔打开关于西藏的书,遐想能有一天突然辞掉工作,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和某一个女人。她有着白皙的肌肤,有着富有思想的语言,有着磨开小洞泛白的牛仔裤,当然不能少了一双清澈的大眼睛。

傍晚。微弱的夕阳透过玻璃窗丝丝缕缕地弥漫掉整个咖啡屋。咖啡屋流淌的歌曲依然是朴树的,悠长委婉。已经到深秋了,高大的法国梧桐树下,深黄色的树叶,溢满我所有的视线。我告别老板,缓缓融入清冷的街道。踩着软绵绵的树叶,整个身心,陷入长长的舒心。也许是在三年前,还是四年前,那个叫夏莫然的女子,从我的生活里消失,悄然无声。我们曾在这条街相遇,在这个咖啡屋相爱。夏莫然走了,去了法国,她留下一张纸条,告诉我她想去法国学油画。一切太过突然。此刻,我似乎仍然在等待,一个和夏莫然一样的女人,突然闯入我的生活。暗暗慰藉自己,除了眼泪和辛酸,我什么都可以拥有。

2

我叫明浩。上世纪80年代出生在阴山脚下的一个北方小城。

我踏上南下的列车。望着窗外渐渐生疏的景致,我突然变得兴奋起来。我喜欢接触陌生的风景,包括陌生的人。绿皮车上,人声鼎沸。多是从北方来的农民工,他们拿着锅碗瓢盆,一屁股坐在狭窄的通道上的铺盖卷,啃着冰冷的馒头,满脸的皱纹一道一道,像是黄土高原的千沟万壑,抒写着时光的陈旧和岁月的无情。我把自己的座位让给一位孕妇,挤在列车的过道趴在玻璃窗前看着缓缓从列车滑过厚实的大地,以及乌云密布的天宇。我尝试着点燃一根香烟,在连续不断的呛人的咳嗽中逃离我生长的地方。装在牛仔裤里的MP3,播放着Beyond的《海阔天空》。

四年后,我带着满目的迷茫走出了理想中的大学。踏入混沌的社会。昏黄的路灯下,城市里的公园显得格外静谧。摸爬打滚中,进入了一家没有名气的杂志社,从事编辑一职。选稿,修改,校对,排版,审定……一连串繁复的工作却让我暗暗感觉到生活的甜美。我总会为自己冲泡一杯苦咖啡,在阳光下,享受着一袋速溶咖啡带来的喜悦和满足。我开始尝试着写下一句句简单的文字,我把它们称作诗歌。一页页稿纸上,开始出现属于我的生活,它们像是一幕幕没有情节的电影,在夜晚不断被创造出来。而这个时候,我的故乡的概念,已经显得有些模糊。离开了老实巴交的村民,离开了从小玩到大的小伙伴,我开始自己编织我的城市乐园。它们是闪烁的霓虹之中添加着酒精的快感,它们是人潮涌动的街头吃着冰淇淋的幸福。初涉社会,我是幸福的。

优优。夜店女孩,她有着傲人的身材,还有经常被染的五颜六色的长发。在德福巷的酒吧一条街,我们相识。湿润的热流正迅速掩盖住整个城市的上空,干枯的树木开始长出嫩嫩的新芽。粉红色的桃花,已然绽放。我把鸭舌帽压的更低,甚至低至鼻梁,穿过德福巷修长的青石板街道,皮鞋在青石板街道上敲击出清脆的微鸣。优优迎面走来,一身嘻哈风格的装扮,长长的项链,摇摆在她的胸前。她突然走过来,哥们儿,你像一个诗人!我淡淡的微笑,一个嘻哈女孩,竟然还能知道诗歌,知道诗人。在这个诗歌被社会遗忘的年代,优优的一句话另我暗暗自喜。我斜视了优优一眼,说了一声谢谢,可惜我配不上诗人的桂冠。

在吧台前,我们捧着鸡尾酒,在重金属音乐的侵犯下,用深吻记录下来我属于青春的疯狂和不羁。优优跑上舞台,抓住麦克风,歇斯底里的呐喊。我坐在角落,欣赏着整个酒吧在优优时间的放荡。她脖子上蝴蝶的纹身,随着她扭动的身体,似乎要飞翔起来。挥霍掉身体最后一点力气后,我们互相搀扶着走出酒吧,已经凌晨三点。皎洁的明月高高悬挂在桂树之巅,像是一帧静态的油画。快捷酒店里,醉意朦胧下我把我的第一次献给了黑夜,献给了初涉的青春。半掩着身体的优优,挺拔的乳房在她睡梦中似乎在昭示着什么。此刻,我的青春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在突然盛开之后显得惊慌失措,却极力在掩饰内心的躁动不安。清晨,一缕崭新的阳光,充斥满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初春的暖阳,和煦,淡然。我似乎揭晓了整个饥渴的青春期带来的答案。望着乳白色的天花板,激情涌动。又一次,在优优身上,诠释着属于男人的勇敢,属于男人的豪迈。理查德克莱德曼的钢琴曲《水边的阿迪丽娜》(Ballade pour Adeline),像一泓清泉,流淌在我和优优的身边。我喜欢这样的钢琴曲,淡雅,绵长,像一杯芳香四溢的特调鸡尾酒。我的喜欢,更源自于这首歌曲后面的神奇美妙的故事。孤独的国王皮格马利翁,整日呆在金碧辉煌的皇宫里,没有爱情。他于是雕塑了一个美丽的少女,处理完繁缛的政事之后,他总是痴痴地望,有一天,他突然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自己雕塑出来的美少女。他于是向众神祈祷。他的真情最终感动爱神阿芙洛狄忒,它赐给了雕塑生命。孤独的国王再也没有郁郁寡欢,和自己心爱的美少女生活在一起,谱写着人间真爱。这是一个希腊的神话故事。

而我和优优的故事,应该不属于爱情范畴。而我的优优的故事,并没有因为错误的开始,草草结束。

3

慵懒的午后,我梦见在颓败的石屋前,一堆乱石,错落无序。被风雨磨去棱角的石屋,显露着令人恶心的暗褐色,像极了某种昆虫的大便。我的指尖,却不自觉的从石头上抚过。一些细碎的粉末状东西,在指尖簌簌地飘落。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草木正散发着阵阵腐朽的陈味。我推开残败的木门,木门在经意间浑然倒塌,一股灰蒙蒙的尘埃升腾起来。我看到一具棺材,镂刻于其上的松柏与鲜红的日月图案交相辉映。我缓慢地靠近棺材。身后,我的脚印连成一串串铃铛状的链子,径直朝着门外走去,我似乎看到了雪地,脚印直达视线模糊的地方。我缓慢走进棺材,我看到了优优冰冷的尸体,安详地躺在棉被之上,脸颊的泪珠,凝固成一颗颗璀璨的珍珠,熠熠发光。我说,优优,你怎么在这里?优优还是纹丝未动。

我一直在想,这个怪异的梦,究竟是在给我暗示着什么?直至后来,我和优优的故事划上圆圆的句号,我才知道,故事的一开始,我们看似美满的爱情就注定会以悲伤结束。

城郊一栋突兀的建筑里,8层2号,安放着我和优优的小家。和优优同居的时候,我依然在杂志社上班,成天和密密麻麻的文字眉来眼去。优优选择在距离杂志社不远的一间酒吧当驻唱,整天生活在高分贝的DJ和快速的节奏里。我写出一些连我自己都不相信的海誓山盟,优优演唱成陌生的曲调。偶尔,我也会去酒吧,看着舞台上背着吉他的优优,唱着从我笔下走出来的所谓爱情。我们的生活,似乎就会这样按部就班的继续下去。

周末。距离我们小窝不远的地方,一条小河像是一条爬行的长蛇,穿过一望无垠的稻田。小河两边茂密的灌木丛,不时会窜出几条野猫野狗,整理出属于它们世界里的忧伤和欢畅。鹅卵石铺满河岸,我和优优脱掉鞋子,坐在河边倾听属于大自然的歌声。歌声里有泉水的叮咚,有青蛙的嘶鸣,有清风的柔情,有云朵的闲情,有阳光的妩媚……

有时候也会叫上霄若,听着她说着一个一个和她有过风花雪月的男人,一个一个希奇古怪犹如电影里一样巧妙的邂逅。霄若是优优最好的闺蜜,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总像是一个外人,倾听者她们倆没完没了的诉说。有时肆意地欢笑,有时悲伤地恸哭……霄若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在她的画笔下,我却总能发现画面之外零星的落寞。她的形象,却让人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她是一个画家,更不会知道她的画展已经开到了北美洲很多艺术馆。淡妆,马尾辫,白色T恤,滑板鞋。没有画家的张狂,没有画家的妆扮。我更愿意说霄若是邻家女孩,却着实想象不来,她的男朋友,犹如一茬又一茬的庄稼,层出不穷,却处理得当,在选择离开的时候不给自己留下任何的麻烦。霄若告诉我说,她换一个男友,便换一张手机卡。她渴望的白马王子,总是披着马皮的狼,双眼放绿光。她说她是老虎,每次遇见狼总会旗开得胜,鲜红的旗帜迎风飘扬。而能知道她长期的手机号码的人只有优优一个人。当然后面,还有我知道。

4

他们说我天生就是行者的命运。在一条道上摸爬打滚直到最后闭上双眼安然圆寂。选择一片浓郁的松树林,在阳光与雨露的哺育下走过一代又一代,直至完全融入到华夏大地。或者变成草木汲取的微量元素,支撑更为葳蕤的植被生长。对于这些神乎其神的玄门说法,我倒显得很是安静。不晓得是哪个带着墨镜的江湖道士给我编纂出来未来。这样的未来与我没有任何的意义。如今我最重要的任务便是努力为我的青春涂抹上浓密的五光十色的颜料。乃至于有一天步履蹒跚垂暮之年为自己留存一些可圈可点的记忆,不至于一生走得匆忙,走得苍白,走得毫无生机。

还在沉睡的优优,肌肤显得有些干燥,饥渴。而这些不安的表现并没有影响优优熟睡时的完美无瑕。我喜欢坐在优优的身边,用手轻轻拂过她洁白的脸庞,以及光滑细润脖颈。她的脖颈依然留着昨夜我深深的吻痕。暗暗的浅红色。成长的路途中,我第一次能够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自己喜欢的女孩,而且还可以露出毛手毛脚抚摸她,我让显得异常兴奋和满足。优优安稳地沉睡。

落地玻璃窗外,初冬微弱的阳光透过市中心高低起伏的楼盘,折射出零落的光线。它们穿过城市的薄雾,叫醒沉默的万物。汽笛声,客机轰鸣声,武警支队冲锋号声,LED广告嘈杂声,郊区寺院青铜重声。所有的嘈杂组织成都市的面容。摒弃了夜晚死寂,喧嚣热闹在或是悲伤或是喜悦的故事中穿梭。每天清晨,我总会比优优起的早一些。这可能与长期生活在农村有丝缕的联系。农村的清晨是从连绵不断的犬吠鸡鸣中走来,是从父辈铁质农具碰撞的清脆声中走来。

接到霄若的电话。

她在电话的那一头告诉我,她在大理挺好的。没想到上次在咖啡屋的一篇旅游笔记,直接导致了她独自踏上驶向艳遇之都大理的航班。大理,这个许多人都无限向往的金色天堂,这个到处充满邂逅和情欲的激情之都,终于迎来了这个大大咧咧的草原女孩。在电话的那头,霄若滔滔不绝地给我介绍着大理的种种,比如大理的音像店,碧蓝的洱海,古香古色的街道……我打断霄若兴趣盎然的解说,霄若,邂逅到你的他后,来一场说爱就爱的真爱之旅吧。霄若咯咯地笑了,我才不会那么快接受一个完全陌生的面孔闯入一个完全生疏的彼岸世界的。随后一阵简单的客套寒暄后,我们挂掉电话。而我的优优,也从甜美的睡梦中醒来,她纤细的小手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明浩,怎么都不叫我。

今天是周末呀,优优小姐你就多睡一会吧。我强装字正腔圆地接着说,昨晚一晚的翻云覆雨,总不能让你带着疲倦迎接第二天的光明吧。

优优顺手将抱枕朝着我扔过来,我疲倦我幸福,倒是怕明浩公子最后坚持不住狂吃羊肉狂吃汇源肾宝恶补吧?

我转身扑在优优身上的那一刻,她以胜利者的姿态将我搂在怀里。

在急促的呼吸声中,我们又一次陷入阴阳交合的春宵一刻。

反反复复,直到精疲力尽的我们疲软地交融在一起。

5

“由于全球变暖,温室效应逐渐显现,每一年地球上的南北极都会有大量的千年冰雪开始融化。整个地球正在朝着更高的季节性平均温度上升。而同时升温的,包括躁动的人群,还有喧嚣的都市和空无一人的乡村。我们所有人的乡村,像一个悬在半空中的明月,可望不可即。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我们都走在背井离乡的道路上。虽然这条道路远远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平坦顺利,我们却违心的在荆棘遍布的大环境下唱着没有止境的赞歌……”纪录频道正在播放着在我们看来无关紧要的故事。

打开这个频道,只是为了在安静的房间里能听到一点响声。这样说来,其实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孤独的。玻璃窗和混凝土高墙隔离住混杂的房间里,孤独像是一个幽灵,一直缠绕着。于是我们在寻找各种各样的办法,看电视,玩游戏,玩手机……书架上躺着的书籍却被遗忘,书本里面的世界已经满足不了孤独的渴望。

优优离开我的第一天,安然度过。第二天,我开始变得烦躁。第三天,我开始发现落寞的存在。第四天,我竟然像一个犯傻的二逼青年,打开纪录片频道,只是为了耳边还有声响,能掩饰住我无限的空落。这空落像是深不见底的黑洞,就算有美丽的阳光,也不能将它照亮。我发誓,我有些发疯。

在无数次的挣扎之后,我拨通霄若的电话。霄若的手机铃声是左小祖咒的《小莉》,柔情的表白歌曲,动心。我突然感觉到发慌……电话的那头传来了霄若富有磁性的声音。

我回来了,有时间我们一起去金门酒吧坐会。

我说,好。

金门酒吧在双子大厦。我其实一直在思虑酒吧名字的由来。这让人想到了邓丽君。想到了炮击金门的间隙,在炮灰还未落定时候,喇叭里传来邓丽君甜美的歌曲,那歌声一定像一泓清泉,缓缓流进驻守官兵的心里。他们一定会突然熟睡,忘记战火的残酷……

金门酒吧装修风格也接近于一个经年不修的码头,却在颓败中彰显着陈旧的尊严。码头码放着花花绿绿的来自全世界各地各式各样的酒瓶。别有一番唯美诗意。霄若性感的低胸露脐装将她最迷人的身段显露无余。一件超短牛仔半裤上,挂着从藏传佛教寺院请来的一串写满藏语的玛瑙石。在金门酒吧前,霄若背靠着法国梧桐树,鸭舌帽压得很低。她似乎在听着什么,全神贯注。我猜想可能是左小祖咒的直露,或者是谢天笑的狂野,或者周云蓬的低沉,或者许巍的真挚。如果按照她的彩铃来为依据猜的话。

我走进一看,霄若果然在听歌,在听谁的歌曲呢,我一个大活人站在你面前,连个招呼也没有?

霄若赶紧拔掉耳机,语速超快,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自称玩摇滚的小混混唱的一些不着边际的撕心裂肺。

好吧。

酒杯的碰撞声中,霄若又开始了她的滔滔不绝。像一个为完美了的电台,播放着不痛不痒的话题。几杯鸡尾酒下肚,在优雅的轻音乐下,有些微晕。霄若还在说着一些对于我来说毫无兴趣的事情。她说起了荷兰印象派画家梵高,说起了他的《向日葵》《星夜》,说起了被影视大鳄王中军在拍卖会上竞得的梵高静物油画《雏菊与罂粟花》。

你知道梵高最后的结局吗?

我不知道,惊讶之余,我凝视着面前熟悉又有些陌生的霄若,像大诗人顾城杀掉妻子后选择了和明朝崇祯皇帝一样的死法吗?

你喜欢我吗?

霄若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弯,让我一瞬间无所适从。我怔怔地坐在暗红色的沙发上,顺手端起酒杯,一股脑喝掉酒杯里面的所有。这是霄若又一次问我同样的问题。可能问过三次,也可能四次,我记得不太清楚。

霄若,你说说梵高最后的结局吧。我岔开话题。没想到换来的倒是霄若一串串诡异的笑声。

梵高,文森特·威廉·梵高,得了精神病,割掉了自己的耳朵。

我听着有些瘆得慌。

在法国美丽的瓦兹河边,饮弹自杀,享年37岁。霄若接着说,你说有一天我会不会这样?

我感到震惊,下意识地安慰道,怎么可能,不会的,你要好好或者,为我们创造更多有意义的画作。

我自然不会啦,我还要等着你死皮赖脸地说喜欢我的那一天的。

对于霄若的回答,我语无伦次。有一种隐隐的压力,似乎从我的血脉蔓延开来。像注射器注入身体冰冷的化学药物,在复杂方程式反应的过程中迅速麻痹了我。滗出脑海里的此刻的乱麻,我笑着说,霄若,你知道我的,我现在有优优。

说出自己爱的女人对于霄若来说一定会是一个致命的打击。但是我别无选择,只能这样。在我看来,爱情,是彼此的独一无二,是容不下任何水分的。而在人类的发展史上,雄性始终是一种坚硬的钢铁,却最容易被看似柔软的东西击碎。女人的眼泪。霄若扑在我的怀里,湿润的眼眶望着我,优优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可不可以代替她,我愿意。等她回来,我们依旧和以前一样,是最好的朋友。

我拭干霄若眼角的泪水,紧紧将她搂在怀里。她C罩杯的乳房在暗淡的流动的灯光里,紧紧贴在我的胸膛。似乎有一种突然飙升到一百二十摄氏度的激情,充斥着流云般的钢琴曲。直到触碰到霄若朱红色的唇。我才意识到,被肾上腺素瞬间升腾麻木了的自己,错误的写下温柔的对号。

霄若,感谢有你。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轻轻抚过霄若亚麻黄的发丝,转头叫住身边走过的服务员,Waiter,再给我续一杯。

霄若说她喜欢在午夜作画。当整个城市的温度缓缓降下来,黑暗吞噬掉所有的繁华楼宇。黑色,像流淌的河水,弥漫整个世界。黑夜是看不见的浓雾,让人看不清楚。偶尔会有一声刺耳的急刹车传来,像一把剪刀,撕碎江南奢靡的绸缎。黑夜,给人以无限的遐想,给人以无穷的欲望。包括创作的灵感,这是另一种不可多得的欲望,美丽得让人迷醉。霄若就是这样,喜欢把自己埋葬在午夜刺眼的灯光下,拿起画笔,用颜色抒写出内心的需求和苍白。然后点燃一支烟,斜倚在玻璃窗前,在烟草特殊的味道里惬意地沉思。

相对于驻扎在大地上冰冷的城市,一间小屋似乎是一叶飘荡的孤岛。远离恩恩怨怨,远离世事繁复。尤其是在黑夜。似乎能倾听到很多人均匀的呼吸声。安静,回归原始的自然。优优走了好久,夜里,我又一次失眠,冲一杯带着烧焦气味的特浓咖啡。安享属于一个人的寂寞。有时候,寂寞像是一只只蚂蚁,趴在身上,蚕食掉血肉。这样的感觉,无以形容。优优的突然离开,后面的杳无音讯,让我每一个夜晚,变得漫长,无助……我想起了霄若,她也在黑夜中涂抹着颜色堆积起来的品味吗?可是,被社会道德圈养起来的愚民,在没有冲破世事的白眼与冷落之前,依然会选择与孤独作伴,包括我。

和优优的故事,犹如梦幻般飘渺。突然到来,突然消失。我一时适应不了这样的节奏,在下午,躲在房子里,看一场风花雪月的电影。有时候会不知不觉中沉睡,醒来的时候电视里依旧在重复演绎着刻骨的爱恨情仇。时间是被放慢了的。咖啡的苦涩正好诠释我的心境。

我可以与霄若保持一定的距离。在没有交代完一场感情的头绪时候,一般情况下,接受另一段感情,似乎意味着某种无言的背叛。至于何时和优优的感情算是完结,我选择了顺其自然。让时间去消融,去遗忘。对于我,优优的悄然离开和毫无音讯,是对我们之间爱情的极大蔑视。也是对我的极大侮辱。即使是这样,我依旧相信,也许会有一天,优优又会突然出现,跟我说分手或者跟我分享离开后的点点滴滴。

6

或者出去走走,对于此刻一筹莫展的我会是一种更好的解脱。

王雀山。海拔2200米。

薄雾缠绕着青翠的山腰。低矮的灌木丛,汇聚成绿色的海洋。从远处山涧吹来的清风,带着泥土的芬芳,雨露的淡雅。雨后的山路,被阳光蒸发掉水分的地面犹如婴儿稚嫩的肌肤,爽滑,柔顺。背起行囊,拿上单反,在耳机里Orianthi的重金属音乐中寻找心情极度低谷的放纵。山谷之间清新的空气,像一个巨大的氧气资源储备库。源源不断供给我最舒爽的感受。被一场新雨洗刷过的鸡冠山,正如一位和蔼可亲的主人,迎接着我的到来。拾级而上,在粗重的喘气声中,和一场别开生面的视觉享受邂逅。脑海,像是被掏空。在鸡冠山磅礴的气势面前,纵然有千万纷杂,也会随之而散。

远处聚集在一起千奇百怪的云彩,飘然地浮游在浩瀚的天宇之中。在山顶,我近乎室外仙人,静卧于山野之中,与世无争,吃斋念佛,安度余生。坚信心中不变的信仰,不论遇见什么样的艰难变故。点燃一根烟,我闭上双眼,群鸟啁啾中,假寐。山脚下楼宇林立的城市,也显得渺小如一叶孤舟漂游于海洋之上。远离生活,远离朝九晚五一成不变的程序。多想,把自己在这里埋葬……

我需要的,仅仅而已。指尖的香烟,已然熄灭。不管是被一段彻头彻尾一如笑话的感情所伤害,抑或是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打击所悲叹,在时光面前,都会是过眼云烟。在生命长长的旅途中,被安排出现的每一个人,男人,女人,有时候和自己平行,便会永远,有时候和自己交叉,相聚一时便永远分离。没有必要去在意,或者解释成一种命运弄人,更合乎情理。留给自己的,我想应该是好好珍惜眼前所拥有的一切。纵然有一天时光老去,遗留在脑海中的记忆,对于自己也会是一种千金难买的财富。

神奇的鸡冠山,躲在你的怀里,一觉醒来,我明白了太多。坐上缆车,带上墨镜,在夕阳相伴下,缓缓下山。优优,可能已经成为过去。我更愿意理解为一种经历,或者生命旅途的一抹风景。放下,也许正的意味拥有更多。所谓有舍必有得,于此或有异曲同工之妙。

幸福中街,遇见霄若。豹纹边框眼镜后面,两只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散发着波光粼粼的灵动。

嗨,好久不见!我走上前去向霄若打招呼。

好久不见。霄若背着画夹,顿了顿肩膀,朝着我淡淡地微笑,你还好吗?

我还好,吃喝拉撒睡,样样都精神。我发自肺腑的欢悦,最近在忙什么?

霄若扶了扶眼镜,说,最近创作了一组关于生命的组画,刚刚在美术馆举办了画展。对了,优优,回来了吗,她这次离开时间挺长的。

估计不会回来了吧,已经有三个月之久了。不谈她了,霄若,找到意中人了吗?我问到。

霄若大大咧咧地说,你还会关心我的个人问题呀,新鲜事儿。是有个男孩在追求我,今天约我去滨河公园游乐城堡玩。刚从画室回来,刚好出去散散心。这不我刚在这边等他就遇见了你。她短暂地停留了一下,说,几个月不联系了,没想到在这里遇见你。

我突然有些莫名的惊恐,还有一丝丝失落。还未缓过神来,一辆深红色的保时捷敞篷跑车停在了不远处。一身笔挺的白色简约西装,浑身散发着潮范儿。我还没缓过神来,霄若给我说拜拜便朝着跑车走去。一溜烟儿,消失在我的视线。街道上空如蜘蛛窝交织的电线上,几只无趣的鸟儿,排列成一组不规则的队形,叽叽喳喳。仿佛是在看我的笑话。

对于霄若,我没有更多的话要说,她留给我的印象里有太多水性杨花的多情和对待感情的随意。我告诉自己,没必要因为霄若曾经说过喜欢自己而我并没有答应,如今她名花有主而感到失落。我与霄若,也许不是同一条轨道上运作的列车。没有共同的方向,没有共同的动力。虽然,她有着现代版李清照的才华,有着天使般姣好的面容,有着柳弱花娇的身材……我觉得如果她是模特,一定会有红极一时。她身上彰显的不仅仅是外在的美好。更多的是深刻的内涵和袭人的精神风貌。

而,优优,依然没有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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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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