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七夕:下个冬季的白色婚礼
1
每个学校都会有那么几个风云人物。
2001年的实验高中,有两个传奇,一个是你,另一个是林嘉瞳。
你是学校拥有霹雳人生的混混,传说你杀过人,坐过牢,不过这些都在暗地里被隐形富豪平反了,所以现在你依旧风光无限地混在校园和校园方圆百里的势力范围内。
而林嘉瞳,听说除了成绩是年级第一外,她还拥有钢琴十级、英语六级等这些在旁人看来遥不可及的证书,是知名的天才少女。
你们有个共同点就是,长得漂亮。而更重要的是,林嘉瞳,是陆齐铭你的女朋友。你们在一起,金童玉女,传奇得甚至要被载入学校的“史册”。
当然,2001年,这些传闻对我来说,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在这一年遇到了你,从此以后,2001年也载入了我记忆的“史册”,永远不能抹去。
每逢冬季,我都穿得像头熊,能躲在房间里,就绝不走出去。方糖威逼利诱我陪她去看球赛。
她喜欢球队里面的五号,所以一路都在对我絮絮叨叨五号的耍宝事件。
而那天,我没有看到五号,因为,我看到了你。穿白毛衣打篮球,手臂上贴着七号的你。
我不知道你的洁癖有多严重,打篮球都要穿白毛衣,不过那件白毛衣可真好看,为这样一个寒冬增添了温暖。
我没有问方糖你叫什么名字,因为在学校天台上一群抽烟的混混中我见过你,在大大的白色布告栏上我写过你的名字,在拥挤的人群中我曾与你擦肩而过。最重要的是,球场边的女生都在兴高采烈地喊你,陆齐铭加油!陆齐铭进一球!又进了!
我拉着方糖的手指着你说,这腰细的,“千载难逢”啊。
不要怪我关注得太具体化,而是男生的腰长成你那样实在匪夷所思。
方糖不客气地白了我一眼,烟岚你能不能不乱用成语,每次听到你乱用成语我都想直接歇过去。
我无暇理会她,而是随场边的女生一起为你加油,方糖说我振臂高呼的样子有点恐怖。
我要如何告诉方糖,我只是在发泄压抑在内心许久了的莫名情愫呢?
[2]
其实在这之前,我便和你有过交集。
那是一周前学校的某次突击检查,因为晚自习后,实验楼总有成双成对的身影,楼梯的拐角处,天台上,约会的情侣不计其数。为了杜绝这种不良风气,也怕黑灯瞎火那些情侣有什么不良动作,于是,政教处主任尽心尽职地带领学生会的成员搞突击检查。
我便是学生会中的一员,每个人负责检查一小块地方,我负责的是七楼东边的楼梯口。
那天晚上,我从七楼的西边爬上去朝东边走。我拿着手电筒,脚步轻盈像一个小偷,在走到东边楼梯口的瞬间,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亮起手电筒,准确无误地照亮了两个人的身影,再一气呵成般用力地跺脚,感应灯亮了起来。
然后我便看到了你,穿着黑色风衣,眉目桀骜的你。你单手抱着林嘉瞳,俯身亲吻她的唇。
灯光的猛然乍亮并没有令你们慌乱,林嘉瞳只是茫然地朝我看来,而你,只是潇洒地收了身,玩味地看着我,不明白怎么回事。
直到身后有脚步声传来,政教处主任的声音响起,烟岚,有情况吗?
愣怔在原地的我才瞬间回过神,立刻不由自主地冲你们摆手道,快走快走。
说实话,我知道自己这样算是玩忽职守,可是那时却不知为什么要放你们走。虽然我知道你们的关系已是人尽皆知,被逮到也不过是写检讨书或者叫家长,但那一刻,就好像是上天为我们安排了一个认识的契机。
听到后面的人声,你迅速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牵着林嘉瞳的手便往楼下走,边走边淡定地对我挥手,美女主席,谢谢你放我们一马。
那一刻,昏黄的灯光,穿黑风衣白衬衫打底的你和穿鹅黄色裙的林嘉瞳美得像一幅画,可是画上,最让我难忘的,是你那双含笑的桃花眼,亮得像一汪深邃的湖水。
听着身后主任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甚至有点多余地担心他们过来,会发现逃掉的你们,于是赶紧转过身跑到他们身边说,嗯,什么都没发现。
突击检查完回寝室的路上,我竟欣喜得哼起歌来,只因为你的一句“美女主席”。是的,我是刚上任的学生会主席。只是没想过,你会注意到我,至少,记得我的样子。
我想或许我振臂高呼为你加油的模样真的有点恐怖,不然怎么会在寝室楼下碰到你。
你说,HI,美女主席。
你穿着黑风衣,白线衫,双手插在口袋里。周围人来人往,喧嚣凌乱。纵使我在全校师生面前脸不红心不跳地发表过演讲,可是看到你冲我微笑,我还是脸红心跳。
你说为了感谢我为你惊天动地的加油,想请我吃饭。
我装傻回应,我就是看那么多人喊加油,就随便加了一下。
我想我们都明白彼此的各怀鬼胎。你要是因为加油请我吃饭,场边女生那么多,你得花多少钱。而我,如果仅仅是随便喊句加油,场上男生那么多,为什么我单单喊你的名字。更何况,我刚刚在餐厅吃过饭。却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你的邀请。
不过,那天,我吃的不是饭,也不是寂寞,而是一场飞来横祸。
我们走出校园时已是华灯初上。学校门前的那条路种满了白杨树,白杨树的两旁有一盏盏柱形的黑色路灯,有种旧上海的味道。因为是郊区,所以这条路虽然雅致,平时却路人稀疏。
就在我有些拘谨地和你在路上走着,考虑着要说个什么话题时,后面就突然冒出一辆面包车停在我们的面前,紧接着便有一群人从车里鱼贯而出。
在我目瞪口呆时,眼前像港剧里演的一般,一群黄发少年龇牙咧嘴地站在了我们面前,而你突然转身谨慎地把我护在了身后。
但是那天,我并没有如你所愿的躲在你身后不再出来,因为你满脸是血的模样让我受到了巨大的惊吓。我尖叫着冲到旁边树下,举起不知道谁放在那里的破旧凳子,失控地朝人群奔去。
这一奔的结果就是,我见了血,被送到了医院。而你,却没有任何皮外伤。因为后来你告诉我说,你当时只是流了鼻血。
而我冲过去时,一个手持棍棒的男人闪身躲过,然后对我背后猛击一下。
我便倒在了地上。
[4]
我记得我闭上眼睛前,还在琢磨,估计你得以身相许。
最起码,我醒来时,会看到你那张英俊的脸。
是的,当我在医院醒来时,真的看到了你,还有旁边一身红羊绒大衣的林嘉瞳。
红色是最漂亮的颜色,也是最难把握的颜色,穿得好就是女神范儿,穿得不好,就会显得格外乡。林嘉瞳显然是前者。
你看到我醒来时扑上来问,烟岚,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白了你一眼,我又没失忆。
你好像舒了口气一样,安心地笑了笑说,你先休息下,我们出去了。
当你和林嘉瞳般配的身影消失在门口时,整个病房都空荡冷清了下来。
我在心里暗暗地咒骂你,难道你不知道病人醒来的第一件事是要喝水吗。我艰难地坐起身,端起手边桌子上的茶杯。
窗外黑色的夜空寂静无声,我忽然想起我晕倒前,你抱着我问,你怎么这么傻?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只是在看到你满脸是血的时候,内心突然燃烧起一股对黄毛少年的愤怒,甚至是杀心,所以就无惧无畏地奔了过去。我想或许这就是书里说的义无反顾,心甘情愿。
我靠在枕头上都要睡着时你才回来,不过你是独自一人回来的,身边没有林嘉瞳。
你递给我一个袋子,喏,吃点东西。
我问你,我要在这里待多久?你说,不要怕,我今天晚上会在这里陪你的。
我惊愕地看着你指着光秃秃的沙发问,你睡……那里?
你坏笑道,不然呢……只有一张床。
我立刻低下头继续吃东西,假装没有听到。但是你微笑的眉眼,却进了我的心底。
晚上时,幸亏护士给睡沙发的你拿了一床多余的棉被,我才放心地睡下。
洁白的病房,窗外的月光,和我满心欢喜都想见到的人,那成为我很久以后回忆起来都香甜的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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