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小说 | 杨仕芳:阳光明媚的早晨
阳光明媚的早晨
文 | 杨仕芳
吴梦娜醒了,她确信自己醒了,被从窗外涌进来的晨光照醒了,双眼稍稍睁了一下,确认是窗帘拉开了一角,阳光乘虚而入。她迅速地把眼睛闭起来,让思绪重新回到梦境里。她又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与一群梅花鹿不期而遇,那是一群体形健美的梅花鹿,正在郁郁葱葱的松树林里憩息。它们并不惊慌,也没逃窜,甩了甩头上闪着光泽的鹿角,歪着脑袋投来温柔的目光。她顺着那片目光走去,如同踩在一片薄薄的雪地上,脚下发出“吱吱哎哎”的轻响。她走到它们中间,闻到一股桂花清香,不由闭上双眼贪婪地吸着,当她睁开眼时发现自己也变成一头梅花鹿。那群梅花鹿像迷路的孩子聚到她身旁,神色迷茫,不由对它们心生怜悯,于是转身带着它们走出松树林。它们浩浩荡荡地越过田野和河流,抵达繁华的都市,肆无忌惮地朝着嘈杂的街道走去。马路上汽车在奔驰,路人步履匆匆,始终没人在意她们。她们爬到街边墙壁上,化身成壁画,栩栩如生,此时路人才注意到它们,无不惊叹。
她不明白那群鹿为什么要爬到墙上,或者说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带领鹿群爬到墙上,成为供陌路人观赏的壁画。这是梦境,没有规律可循,这是她所能找到的答案,即便不是这个原因,那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这样的梦境总让她沉迷其间,心情舒畅。她喜欢沉浸在这样的睡梦里,感觉整个人漂浮在平静的海面上,周身普照着明亮而温暖的阳光,灰色的海鸥快速地从头顶掠过,在不远处抖落贴在背上的夕阳,留下一片涂着橙色油漆似的天空。她从十岁那年开始渴望在每个夜晚都能深入梦境,虚无缥缈的梦境带她走向未知的世界,无论是美好的,还是糟糕的,都让她感到找到靠山般的踏实。那年她父亲病逝,她渴望在梦境里见到父亲,尤其在被别的孩子孤立和欺负时,她特别想念她父亲。奇怪的是,她从来没有在梦境里遇见过父亲。这令她无比困惑和忧伤。更奇怪的是,她进入师范学校念书那几年,陪伴她成长的梦境毫无预兆地远离她的夜晚,直到毕业来到林荫小镇当上老师不久,阔别数年的梦境才再度与她重逢。后来她读到一个哲人说的话:我从梦中醒来,却依然在梦中,内心一阵震颤,却对梦境更加迷恋。
等梦境潮水般退却,她才心有不甘地慢慢睁开眼,窗外铺洒着潮湿的阳光。她不清楚此时的阳光为什么留下的感觉是潮湿的,有悖于常理。窗外的天际洗涤过似的洁净,几只鸟雀飞向青天,对面山坡长满杉树,常年翠绿,树叶折射着琐碎而耀眼的光芒。她在被窝里伸了伸懒腰,像从冬天里苏醒过来的蛇,又像钻出春天大地的种子,慵懒而充满生命力。她还想躺在床上懒几分钟,左手摸到一张小字条,抓起来看:亲爱的,起来用早餐。旁边画上一颗心,尽管那颗心画得不怎么好,但并不影响内心奔涌而来的愉悦。她立即蹦跳起来,边穿衣服边轻轻哼歌,嘴里竟然吹出了口哨。她不由深感迷惑,想不起什么时候学会吹口哨,她从来就没有学过这玩意,从来没有。她从来都觉得这玩意不应该属于她。她是个时刻注意形象的女人,那么到底在什么时候学会的呢?或许是在梦境中学会的吧,抑或这玩意与生俱来,不动声色地藏在她身上,只不过她没有发现罢了。她愿意理解这种莫名其妙的意念,因为很多时候她并不了解自己,有些明明不喜欢的虚假的东西,然而当她投身其中,却遗忘了初衷似的乐此不疲,甚至还能真切地感受到内心的欢喜。实在搞不懂那些情绪。她不禁怀疑这只是个梦,于是又试了试,清脆的口哨再度从嘴里飘出来,宛如鸟雀在清晨里啼叫。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摇了摇头,嘴角还泛上一丝微笑,微笑里掺杂着些许惊讶和无奈,干脆尽情地吹起口哨来,镜子里的那张脸蛋因而更加美丽动人。
她洗漱完吹着口哨来到客厅,白色的饭桌上摆放着一碗粥,一杯牛奶,一个煎蛋,这是她喜欢的早餐。旁边还有一杯白咖啡,这是马来西亚白咖啡,起初她喜欢越南咖啡,后来有个朋友到越南旅游出车祸身亡,从此改喝马来西亚咖啡。她并不觉得咖啡有多好喝,还不如深山老树茶,但她喜欢喝咖啡的感觉,那种感觉很带劲。她把早餐吃完后,抽出纸巾擦了擦嘴,才端起那杯白咖啡,杯底现出一张字条,写着:亲爱的,左边衣柜。旁边又画上一颗心,还是画得不怎么好,但看得出态度端正,画得差那是水平问题,其是有着本质的区别。职业病又犯了,她边走向衣柜边自我嘲讽,但可以肯定的是,如若在教室里发现这样的学生,她定会认真而耐心地纠正如何画才好看。她在镇上小学当了八年老师,自从毕业就来到这所学校,先是当起学科带头人,没出几年就顺顺当当地当上校长,是全县最年轻的镇中心小学校长,多次参加表彰会并在会上做报告。对着台下黑麻麻的脑袋,她一点也不紧张,在中学时就有了登台的经验。那时她成绩好而家庭贫困,被选入“未来之星”工程培养计划,该工程承担她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直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最为深刻的经验是,上台做的报告,不是她写的,只需照稿子念即可。起初,她为对嘴里发出的声音不是自己想说的话感到困惑,后来发现台下的人都认真地听着,还像模像样地做笔记,似乎所有人共同陷入虚空里,迫使虚假成了最后的真实。这种感觉困扰着她,直到参加工作后才得以释怀,相信那是生活的另一种真相。按“未来之星”工程要求,她毕业后必须回到小镇任职,由“未来之星”工程培养成才,自然应该回馈“未来之星”工程,因为这个工程还在持续。她成了县里树立的一个品牌,金光闪闪,接受过数十次记者采访,现在没等记者张嘴,她都能猜得到要问什么,因为那些提问墨守成规,毫无新意。
对,新意,她忽然想起这个词,这个阳光明媚的清晨就充满新意,内心顿然涌起一股久违的暖流,似乎找到了那件丢失已久的珍贵的东西,所以走向衣柜时感觉像踩在云端之上,整个人轻飘飘的。
她打开衣柜,一件红色的连衣裙挂在那里,衣架上贴着字条:亲爱的,穿上这套裙子就出门,车站里有车等。同样画上不怎么好看的心。这套裙子价格不菲,以她的工资根本支付不起,现在却真真切切地挂在面前,真真切切地属于她。那么他肯定是在乎她的,肯定是深爱她的,不然理解不了她的心。她小心地把红裙子套在身上,柔软的布料像清凉的秋水滑过肌肤,直沁她的心脾。她在镜子前左右照看,真是个漂亮而优雅的女人,像接拍广告的平面模特,那是多少男人梦想娶回家的对象啊。她终于相信他有难言之隐,也终于确信他没说出口的那句话:除非你自己砍倒,不再是榜样之树,而甘当个全职太太。确实,她越来越不愿当榜样,言行举止都是事先设定似的,无论是自己还是与她关联的人,都没人能突破某种看不见的规范,但要让她当上全职太太,更是难以接受的活法,远不是她所渴望活着的模样。那么,现在,这个深爱着她的男人到底在搞什么名堂呢?或许,今天深爱她的男人策划一个天大的惊喜,应该是,绝对是,她越想越兴奋。
她迈着猫步走出门外,路人投来惊叹和诧异的目光。她理解这些目光,平日里她穿着制服上下班,今天却打扮得像个模特,除了身上的衣服,她还是她自己呀,但是在人们眼里她已经不是她,不是那个认真严肃的校长,而只是一个即将走向某段故事的妙龄女郎。她喜欢这种感觉,破茧成蝶,不由迈出更加自信的步子,踩着铺满地面的目光走向车站,不禁想起在梦境中走向梅花鹿的时刻,顿然脚下发出“吱吱哎哎”的轻响。她竖起耳朵仔细聆听,发现声响来自内心深处。她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现出一丝微笑,镇上的男人们喜欢看她这样微笑,透着成熟女性特有的味道。
街对面的女孩却被她脸上的笑给吓住,女孩蹲在店铺门口吃东西,当看到她满脸微笑地走进阳光,地上拖着一条曼妙的身影,下意识地将食物藏到身后,嘴里也停止了咀嚼,鼓起腮帮紧张地望过来,眼里滋长着被人赃俱获的惊恐。她注意到女孩脸上的惊恐,也熟悉这份惊恐,在不久前的全体师生大会上见过,那天是她给女孩颁发奖状,女孩接过奖状时脸上就是这种神情。女孩为警察提供线索,当晚警察就逮捕了逃犯。那天下着雨,女孩从菜地摘菜回来,走在泥泞的小镇马路上,看到一辆失控的汽车,没等她反应过来,汽车已朝她迎面飞驰而来,突然身后窜出一个男人把她推开,她重重地摔到阴沟里,没有受伤,而推开她的男人被扭伤了脚,男人从地上爬起来,看了她两眼就走了。女孩望着男人一瘸一拐地远去,最后消失在路旁的几棵树下。忽然她想起贴在电杆上的逃犯图片,她突然意识到那男人就是贴在电杆上被通缉的杀人犯,不禁浑身颤抖,头脑发晕,似乎不知眼前发生了什么。直到警察赶到车祸现场,女孩才惊恐万分地指向远处,结结巴巴地告诉警察:逃犯往那边逃了。她明白女孩为什么告诉她这些,因为她是校长,是值得信赖的人,她也明白女孩心里担忧什么,她该做的是保护这个心有余悸的女孩,于是不打算大张旗鼓地召开表彰会。镇长却不以为然,还责备她对这种好人好事不及时表彰,是渎职,更是对善良的亵渎。她找不到拒绝的理由,她始终没有告诉别人,那个逃犯救过女孩。这个秘密压在女孩的心里,也压在她的心底,当她把奖状递给女孩时,她们都感觉被什么捆住,且彼此心照不宣。她想对女孩说几句安慰的话,结果什么也没有说,只对她笑了笑。她知道女孩知道她笑里的含意,她不希望笑里有什么含意,那不好玩,会使单纯的事物变得复杂。
她不由加快了脚步,但还是保持着优雅的姿态,路人热情而礼貌地跟她打招呼,亲切地叫她吴校,她连忙向人们报以微笑。她忽然觉得此笑非彼笑,一股莫名的忧伤漫上心头,不禁觉得对小女孩不公平。她停下脚步回头望向店铺,小女孩不见了,剩下一条黑狗和两个不修边幅的男人,两棵毫无生气的枯树,两个男人直愣愣地盯着她,眼里布满同一种呆滞。她对此早已见怪不怪,每当走过这条简陋的街道,总会遇到这样的目光,她不喜欢这种目光,但她却在这种目光里,更加注重自身的形象。此时,有个扛着麻袋的男人迎面走来,额头上冒着细微的汗珠,在阳光里闪着细微的光亮,见到她便停下脚步,边叫吴校边退到路旁。事实上他压根不用退让,街面足够两人宽绰地通行,她有些过意不去,脸上挤出微笑,那是标准化的微笑。对于这一点,她是自信的,她曾参加过高级礼仪培训,连老师都夸她的笑极具感染力。
镇上最迷恋她脸上的微笑的人,要数从广东回来的王国富,他是个赌徒,且逢赌必输,屡输屡赌,终于欠下不少赌债,被人追着屁股讨要,实在混不下去才回到小镇。他没想到在小镇上,也能遇到如此迷人的微笑,如同藏在深山里的珍宝。他整天无所事事,每天傍晚时分都会蹲桥头,活像一只丑陋的雕塑。他直勾勾地盯着不远处的石阶,共九十八级,他数得清清楚楚。她每天都顺着石阶上下班,他每天蹲在桥头上,只是为了看她下班归来。那时夕阳落在她脸上,映亮略带疲惫的神色,当发现在人注视她时,她就会刻意掩盖那份疲惫,反倒更让人怜爱。她不喜欢这个叫王国富的男人,脸上总是一副刻着我是流氓我怕谁的神情。他找各种借口跟她搭话,她从来都不理会,人们就嘲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并不气恼,反而哈哈大笑,说这是理想嘛。这话传到她耳朵里,她非但不觉得好笑,反是觉得危险,无论去哪里总觉得背后盯着一双眼睛。她实在受不了就当面警告他,他竟受到恩赐似的乐得合不拢嘴,她气得不由暴出粗话,他先是愣了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她实在拿他没办法,不过除了整天盯着她看,他也没有越过雷池一步。不久后的圩日,王国富卷着铺盖走进派出所去自首,说他强奸了她。警察到学校找她核实案情,她不由张大嘴巴,惊恐、愤怒在脸上交织,片刻后才意识到自己失态,于是若无其事地一口否认,说那是恶作剧,是诽谤。警察看了看她,眼神意味深长,这让她莫名生气,难不成非要她承认被强奸不成?她没有说出这句话,反而露出标准的微笑,礼貌地把警察送走。然而她并没有把谎言送走,她被强奸的消息,像南方冬天的寒气钻入小镇的每个角落。街头巷尾,人们无不谈论此事,连学校里的学生也不例外。她不知如何向人们解释,也解释不清,感觉掉进猎人设下的陷阱。王国富最终蹲了半年牢,罪名不是强奸,而是诽谤。当他从牢里回到镇上,男人们看着英雄一样看着他,尽管他也向人们解释说,他只是开个玩笑,没想到把玩笑开大了。人们没说信,也没说不信,只是暧昧地笑了笑。她发现在人们眼里,无不充满同情,感觉整个小镇演变成巨大的陷阱,无论她怎么努力也无法逃脱。
把我调离小镇吧。
这句话她重复了三遍,那是在做爱之后说的,那时他们累得趴在床上,房间里散发着精液的腥臭味,拉起的窗帘透着暗淡的光线,她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却能感受得到他的情绪在迅速下降,直至冰点,最后才趴在那里不动弹。她知道他不仅因为累,更是因为不想再开口,似乎她提的要求实在过分。事实上,他完全有这个能耐,只要他愿意帮忙,她当天就可以离开这里。她轻轻按亮床头灯,柔和的灯光弥漫整个房间,精液的腥臭味似乎更浓了,呛着耳鼻。她终于看清他脸上的神情,像黄昏之后渐渐暗淡下去的夜色,他的眼皮抖动几下,没有睁开。她忽然懊悔起来,想这个时候提出要求像是在交换,感觉他们之间是暗娼和嫖客的关系,糟糕的感觉立即将她吞噬,伤心的泪水滑下脸庞。她在事后思来想去,又觉得只有那个时刻说最合适,他曾对她说他已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不久后又告诉她县里已经把这件事放到议程上进行研究,再后来他竟然反问她,在这里不好吗?她觉得他的话很奇怪,如果觉得好就不会提出这种要求,而且对他来说,只不过是举手之劳。她盯着陌生人一样盯着他,开始怀疑他们之间的感情。
你是县里的榜样。
他说出这句话后,嘴巴连续抽了五下,欲言又止。她不喜欢他这样,话只说一半,留着另一半让她去猜,这种没有谜底的猜测让她陷入苦恼。现在好了,不用猜都知道答案,他将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给她一个天大的惊喜。这是多么浪漫的事啊,她一直觉得他是个浪漫的男人,尽管在别人眼里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唯独她懂他,这让她开心和骄傲。
她刚走到车站,一个穿戴整齐的司机走到面前,带她走到车旁并打开车门。她刚坐上车就发现身旁搁着一只精致的橙色背包,那是他送给她的生日礼物,她没问那个包多少钱,相信绝不便宜,诚然她在乎的是他送的。那只包的拉链上,夹一张字条:亲爱的,到鹿城再打开包。她猜想着包里装着什么,怎么也猜不到,能肯定里面装的东西跟他们的爱情有关。车子上路了,车速并不快,阳光在车窗外像雪花般纷纷飘落,孩子们穿过阳光走向学校,远远地望见通往学校的石阶,墙壁上贴着醒目的标语,那是她昨天指导人贴上的。她才想起今天又有上级领导来检查,身体不由绷紧起来,一股使命感顿然从心底涌起。是呀,她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学校里的大小事务还等着她去处理,尤其是汇报材料还需要再认真检查,免得汇报时出现纰漏。
师傅,麻烦您停车。
这句话已经溜到嘴边,结果终于没说出来。司机专心致志地开车,从他脸上看得出来心情愉快。应该是男人支付了足够多的酬劳,她完全有理由相信这点,男人不缺钱也不吝啬。她咽下这句话,是因为看到车窗外突然出现的笑脸,那是一张瘦小而幼稚的脸,脸的主人叫小巫。那是三年级的一个小男生,她没给他上过课,但对他印象深刻。自从他朋友出事后,他脸上就不再有笑容,取而代之是淡淡的忧伤,想必他没走出事故留下的阴影。而今天,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脸上没有忧伤,而是挂满笑容,那是纯粹的微笑,如同落在西藏大地的雪花,洁净得毫无挑剔。她注意到男孩手里拿着遥控器,一辆玩具跑车在阳光里左突右窜,他的目光跟着跑车四处乱窜。她认识那只玩具,那是他朋友小雨的玩具。她见过小雨拿着玩具到操场上玩,每回小巫都紧贴在他身旁,眼里充满兴奋和羡慕。小雨玩累了就让小巫玩,他们的关系很好,整天形影不离。那只玩具是小雨父亲从深圳买回来,售价超过一千块,镇上没人舍得买这么贵的玩具,相当于半头猪。可能是小雨父亲觉得亏欠孩子,因为没有时间陪伴孩子,以此弥补内心的愧疚吧。她能理解那些留守的儿童,学校里将近一半的孩子是留守儿童;她也能够理解那些外出谋生的成年人,谁都不容易。后来小雨出事了,那天小雨和小巫在玩小木车。镇上的男孩都喜欢玩小木车,车身一米来长,用木头锯出三只车轮,搭上一个简易的方向盘,就成了一辆可以滑行的车辆。在平地上需要靠人力推行,而在斜坡上可以借助重力和惯性往下滑行,坡度越高越陡滑行的速度就越快,要刹住车,只能靠两只脚板与地面产生摩擦。多数时候,孩子们都会弄得人仰马翻,但乐在其中,膝盖和手臂留下的伤疤吓不住他们。那天他们各自扛一辆小木车来到斜坡顶端,几米下的坡底是穿过小镇的马路,偶尔驶过一些落满尘土的货车,天气晴朗时车轮卷起的尘土,如同古时候激烈厮杀的战场。他们稳稳地坐在车上,相互叫嚣对方准备好了没有,当数到三就同时驾车往坡底冲去,谁先到达马路谁赢。这是属于他们的赛车,他们时常这么干。那天他们同时数到三,小雨一下就冲下去,小巫却按兵不动,他看到一辆货车驶来,没等他叫出声来,小雨已经连人带车被卷入车轮底,当场殒命。小巫无比伤心,整天抽泣,小雨父亲见他如此悲伤,把他带到小雨房间里,让他想要什么就拿去,当作纪念。小雨留下的东西,对小巫都足够诱惑,最终他抱起遥控玩具车离开。
但是,他怎么能这么笑呢?那么,他不应该这么笑吗,那又该如何笑?人不能永远活在过去,总要面对未来。该死,怎么又想起这事,她不想破坏她的心境。今天,她心情不错,如同车窗外的阳光如此明媚,她正满怀欢喜地奔向男人设置的惊喜。但是,她怎么也甩不掉这些背负着的记忆,她忽然觉得自己是一棵树,这些记忆就是根系下的土壤,与她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全都是她赖以生存的养分。她讨厌这些人和事,早就讨厌了,她得离开这里,远远地离开。她脑子里冒起一个念头:树挪死,人挪活啊。那么她不是树,而是一个人,应该是一个活蹦乱跳自由自在的人。她得做这么一个人,其余都是身外之物,管他是哪个领导来检查,管他哪个领导再给她戴高帽,都动摇不了她此刻离去的决心。
师傅,开快点。
她吐出这句话,担心司机没听见,又提高音量说了一遍。司机没有应答,像个不会说话的哑巴,只是默默地加大油门。车窗外的电杆、树木、田野和河流,依次在阳光里退去,小镇被抛在身后越来越远,学校里的上课铃声也听不到。她终于不管不顾地离开这个早就想离开的小镇,然而车子走得越远心底越虚空,双手不安地搓起来,似乎想抓住什么,又什么也抓不住,一狠心就打开身旁的背包,已等不及到鹿城,她想知道男人留下什么。包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连张纸条也没有。她忽然觉得上当受骗,又觉得如梦初醒,整个人坐在那里不敢动弹,想张嘴大声呼喊,又担心惊吓什么似的,最后轻轻地闭上双眼,任由两行泪水淌下脸庞,在阳光映照下变得晶莹剔透。
杨仕芳,侗族,1977年出生,广西三江人,中国作协会员。作品散见《花城》《山花》等刊,部分作品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新华文摘》等选刊选载。曾获《广西文学》奖、《民族文学》年度文学奖、广西文艺创作铜鼓奖。著有《白天黑夜》等多部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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