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大可:幻术师
一
全身赤裸的少年萧象,被无法摆脱的饥饿弄得怒火中烧。他决定在十五岁生日这天了结自己的生命,但他必须死在一棵能望得见故乡的树上。
他在树林里蹒跚地行走,肌肤肮脏,身上遍布被荆棘拉开的细小血痕。他沿着溪流向上奋力爬去,脚被锋利的砾石割开了很大的口子,鲜血直流,引发阵阵剧痛。但他依旧咬着牙攀去,仿佛在跟该死的命运赌气。雨季已经过去,月亮升上天穹,山里的秋虫在喜悦地鸣叫,而山溪的水声则有些发闷。
在山巅的平顶上,矗立着一株高大而孤独的榆树,从树下可以远眺远方,依稀辨认出村落、田野、山峦与河流。他饿得饥肠辘辘,头晕眼花,跌坐在杂草丛里,用野草编织起一根绳索,费力地把它搭在最低的树干上,打了一个活结,又费力地搬来几块石头,叠起来后站上去,把绳索套上细弱的脖子。
他看见几条灰色的生物在四周徘徊。它们穿过草丛,在他四周形成包围圈。听说山上有一种叫作狼的凶兽,但他已顾不上这种危险的生物。他喊了一声,连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闭上眼睛,一脚蹬开石头。绞索猛然抽紧,狠狠勒住他的咽喉,令他透不过气来。他这是一次美妙的示范,饥饿的群狼为此饱受鼓舞,将他团团围住。额头带有白斑的头狼,再次跃起前肢,准备撕咬他的大腿,这时突然飞来一块小石,击中狼的前爪,它惨叫一声,跌落在草丛里,纹丝不动。剩下的众狼纷纷向后退去,仿佛遇见了可怕的劲敌。
萧象的意识在窒息和剧痛中迅速流逝,但他还能依稀看见,有个中年僧人,身披灰色僧袍,手持黄铜金刚杵,气定神闲地向他大步走来,而他则迅速沉入了无边的黑暗。
萧象再度醒来时,身子已经从树上解下,胯下的伤口也被仔细包扎过了,还敷上气味芬芳的草药。僧人面容祥和,沉声告诉萧象,他的小家伙已经丢了。萧象听罢放声大哭。
僧人说:“这是你的大劫,逃不过的。但过了这劫之后,你就会逐渐转运,爬上人生的高位。”
萧象哽咽着,无法接受这个恶毒的现实:“我只想很快死掉。但我真倒霉,连土地爷爷都不要我。”
僧人笑道:“土地爷爷刚才说了,你的小命现在归我了。我叫你活着,你就得小心活着,不许有任何差池。”
萧象就这样跟僧人过起了山野生活。他找到一个空旷的山洞,以白云做棉絮,芭蕉叶做布料,落叶做床褥,树枝做板材,石块做瓦片,很快就变出一座镶嵌在石洞里的精美大屋。萧象看得呆了,知道遇见了神仙。
僧人法号圆空,精擅观星术、望气术、风水术之类,他见萧象双眼异常明亮,悟性也超乎常人,决定授其幻术,以作日后糊口用。平日除了采集野果和狩猎,剩下的时间都花在传经论道上。
圆空取来枯木一根,它在他手里不断变幻,精巧的木棍、雕饰美妙的锡杖、闪闪发光的金锭、鲜脆欲滴的胡萝卜和红肿的男根……
圆空教他利用一切现存之物,完成幻化,方式是内在的意念、松弛的身姿、藏在袖中的手势加上默念的咒语。他说:“物件是可以随意变幻的。意到了,像也就到了。”
萧象幻化出的第一个物件,是个破了口的三彩陶碗,他灌注意念之后,烂碗化成一个秘色釉瓷碗,里面盛放着香气四溢的白米饭和一大块红烧肉。他被自己的造物惊呆了,张嘴想去吃它,刚一触碰,它便还原成那只烂碗。他再次怔住了,忧喜参半。
圆空笑了:“幻象就是幻象,它不可能成为实体,而且经不起触摸。你需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学会固化你的幻象,让它拥有更长久的生命。”
萧象此刻才真正懂得这幻术的深不可测。他长跪不起,以为自己遇见了天人。从此他成为圆空的唯一弟子,在深山里修炼,长达三年之久。
圆空的第一法则是“依象造像”。萧象必须学会仔细观察世间万物,将它们的每个细节都默记于心,只有这样,幻象才能毫无破绽。
萧象的练习从制造小景开始。他前往附近村庄和集市行乞,仔细观看各种细节,返回山里之后,就依样画葫芦地再现一遍。记不住的地方,只好用想象胡乱拼凑,却被师父一眼就看穿,将他骂得狗血淋头。多次反复之后,萧象终于学会了瞬间全息记忆,能在极短时间里记住对象的所有细节。他制造的幻象趋于完美,就连圆空都找不出他的瑕疵。他就这样在山里跟师父一起修习幻术,缓慢成长,让自己也变成山野幻象的组成部分。
圆空传授的第二法则是“随心造像”。这个阶段的练习,更注重幻术师的自由组合、拼贴和原创。萧象营造了自己的幻象小品:身穿华服,腰间佩戴巨大的阳具,四周美女如云,在都市的豪宅里挥金如土;他甚至穿上不伦不类的官服,傲慢地站立于朝堂,俨然是皇帝身边运筹帷幄的国师。圆空看着那些野心勃勃的混乱幻象,不禁大笑起来:“你这娃儿,野心比命还大。你得小心了,你的小命,托不住太重的欲念。”
在萧象即将技艺圆满的时刻,圆空向萧象说出最重要的第三法则:幻术之所以有效,依据的正是宇宙的法则,因为世间万物皆为幻象,没有例外。他援引《金刚经》的经文告诫他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又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圆空神色凝重地告诫他,破解幻象的最高法,就是默诵金刚经文,它是世间最强大的咒语,可以令一切幻象都烟消云散。
圆空自称自己本来就是一个“幻影”,在念过咒语并跟他道别之后,就应该消失了,于是他的身子从头颅、身子到脚依次变成蓝紫色,然后逐渐变得透明,最后只剩下一只右手在虚空中摆动,向他道别,还调皮地拧了一下他的鼻子,然后,手从虚空中抽走,最后在山冈上化成一道彩虹。圆空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他留下的日常用品,诸如铜杖、袈裟和饭钵,全部变作了砾石和泥土。
萧象对此深感震惊。他不知道圆空究竟是真人,还是仅仅是个可以触摸的幻象。师父遁走后的整整一个月,他都无法从这困惑中摆脱出来。他在内心早已视圆空为父亲。他知道自己从此将回到孤寂状态,起初有些害怕,随后便慢慢适应了,开始苦心练习幻术技法,长达五年之久。二十五岁时,他已经掌握了幻术的基本技法。
他决计为自己的小弟复仇。他奋力爬上山头,寻找曾经伤害他的狼群。他发现了狼粪的踪迹,故意在它们行走的路径上放置麂肉。浑圆的月亮升到天顶时,狼群出现了,领头的仍然是他的死敌——那头白额头狼。它当年被圆空击中后腿,从此落下残疾。此刻,它闻出了某种危险而又熟悉的气味。
但它尚未来得及仔细分辨,萧象已经把悬崖变成了肥沃的草地。鹿群在草地上悠然散步,五彩缤纷的群鸟在上方盘旋。狼群变得亢奋起来,白额头狼起初有些迟疑,怀疑这景象的真实性,但在群狼的怂恿下,它开始领头向鹿群发起攻击,群狼紧随其后,奋力冲向子虚乌有的幻境,然后在嚎叫中先后坠下万丈悬崖。
师父和恶狼都已离他而去,萧象再次涌起无限孤独的感觉。望着山下炊烟四起的村庄,他想去拥抱他的邻人,对他们说,我曾经是你们中的成员。于是他挑着师父留下的被褥,披荆斩棘地向山下走去。他找到群狼毙命的地点,按师父当年的指导,割了白斑头狼的阳具,剥下它富有弹性的毛皮,然后埋葬了它的肉躯,因为其中混杂着他自己的那点血肉。
萧象衣衫褴褛,目光明亮,一头挑着被褥,一头挑着狼皮,大步走进了他久违的故里——蔡庄。人们从田头望着这个陌生人,表情冷漠,眼神里充满戒备。他们没有认出这个长大的青年的风霜容颜。他们不知道,他将彻底改变这座村庄的命运。
二
老家的旧屋已经彻底倒塌,有用的砖木都被村民捡走,剩下的只是零星的瓦砾。茅草疯长,在萧象的膝盖四周摇晃。一个残破的灶头,孤寂地矗立在废墟中间,被一对刚生育的狐狸做了窝,仿佛是一种充满讽刺意味的记忆。
他在草丛里捡到一把发锈的柴刀,用它赶走了小兽,在废墟上盖起一间草棚,以此暂避风雨。许多年没有跟人说话,他不仅变得口齿笨拙,而且有着严重的自闭倾向。他躲在棚屋里面,偷窥那些在附近走动的邻人们。
这天黄昏,当他再次朝外偷窥时,与一双美丽的眼睛发生短暂的对视。他吓了老大一跳,心怦然直跳,赶紧躲开,再回头看时,眼睛已经消失。他想爬出窝棚去看,迎面撞上一个女孩,她站在草棚前,睁大眼睛,兴致盎然地望着他,好像在看一条闯进人间的野狗。
“你是谁?”女孩问道,声音悦耳得像在唱歌。
萧象清晰地记得,这是第一个跟他搭讪的村民。女孩是村里蔡员外的女儿,名叫水仙。她问了很久,萧象却说不出来,最后只好用幻术解释自己的来历。他营造出一个记忆里的家园:几间砖房,由土墙环抱,小院里是高大的芭蕉和竹子,金黄色的野花在墙下怒放。父亲荷锄归来,鸡鸭在身后尾随,母亲在灶前生火,淡淡的炊烟从烟囱里升起,与晚霞和雾霭融为一体。水仙看到,一个小男孩跑出院落,张开臂膀向水仙扑去,仿佛她就是那位归来的农夫。水仙有些尴尬,轻轻一挣,幻象便雾霭般退走了,她定神一看,原来抱住了萧象的身躯。她赶紧松手,两腮羞得通红。
水仙惊愕地说:“你会幻术?”
萧象点点头,结巴地说:“我家,本来,就在这里……这是……我的儿时记忆,我……”
水仙恍然大悟,突然明白得了他的来历。她知道,他就是那户相传被灭门的人家。父母被刺客杀死,而后纵火焚烧宅子,仅有的一个男孩下落不明,仿佛遭到了命运的无情删除。这件案子,在方圆百里之内传扬了很久,而官府派员侦查,竟毫无头绪,时间长了,大家也就逐渐淡忘了。只是由于父亲跟屋主有几分交情,还偶尔在进餐时提及。水仙打量着面前的青年,以往的记忆依稀浮现出现。她突然想起,他们曾经是青梅竹马的伙伴。此刻,他回到了这块出生地,想要召回失去的乐园。他身怀绝技,却如此迷惘,寡言少语,对世界充满疑惧。
水仙柔声安慰他说:“你不要害怕,你小时候,我跟你一起在河边玩过。从此,我就是你最好的朋友。”
萧象怔怔地望着她,眼泪掉了下来。
几天后,经父亲的同意,她叫来几个佃农,帮着把茅屋扩建成三间,一间卧室,一间起居室兼客厅,另一间是厨房、餐室兼杂物间。又替他清理四周的田地,种下一些瓜果蔬菜,还用二十枚铜钱替他买了一头猪仔,放在猪圈里仔细养起来,指望他过年时可以打一下牙祭。水仙拍着他的肩膀说:“你看,事情就这样成了。这不是幻象,这是你的新家。”
在水仙的推动下,他逐渐把自己从自闭症中抽身出来,投身于喧哗的村社生活。水仙带他去村口祠堂边看社戏。台上在演《昭君出塞》,舞台被松明照得雪亮,戏子们在台上盛装表演,唱着他听不懂的戏文,而整个场景跟师父营造的幻象一模一样。他惊呆了,以为这是一种更高级的幻术。他想,就像师父所说,山外有山,天外有天,幻术之外,还有更厉害的幻术。
水仙又领着他去看婚庆闹新房的场景,还有附近镇子里各种庙会、灯会、法会、集市、丧礼和规模盛大的傩祭。农夫和农妇们戴着诡异的面具祭奠水神,互相向对方泼水桶里的清水。水仙泼了他一身,他也回泼水仙,把她的身子弄湿,衣服紧贴的身子,勾出丰乳肥臀的线条。萧象看得呆了。女孩笑道:“没见过呀,你这呆子!”
有艺人到村里来表演鼠戏,背一个口袋,里面养着十几只老鼠,在村头的空地上敲一通锣鼓,见到村民都围了上来,就打开一个支架放在肩上,俨然是戏楼子的样子,拍着鼓板唱起了杂剧,小老鼠便纷纷从袋里钻出来,蒙着面具,穿着小戏服,越过他的后背上爬上戏楼,像人那样站立舞动,男女悲欢之情,跟戏文里的剧情丝丝入扣。萧象和水仙都看得呆了。水仙眼里都是泪水,怕被萧象看见笑话她,就用手背偷偷抹掉了。
萧象决定在新家招待帮助过他的邻居们。他摆放了四五席饭菜,用松明把院落照得通明,然后在他们面前施行幻术,一个华丽的舞台从黑暗深处浮现,戏子们开始表演《昭君出塞》,女戏子长得跟水仙一模一样,面容娇俏,檀唇微启,娇小的身躯被宽大的戏服裹住,仿佛天上降临的仙女。一切如幻如真,近在咫尺,又不可捉摸,像一出沉默无声的哑剧。众人都看得呆了。就连水仙看见自己的模样,也惊愕得说不出话了,随后便吃吃地笑起来,狠狠拧了萧象一把。萧象没有去看身边的水仙,傻傻地笑着,眼睛死死盯住舞台,生怕幻象会被大风吹走。风是幻术师的头号敌人。
水仙的父亲蔡员外,见女儿跟一个双眼清亮的小伙子亲昵,心里突然起了一种感动,回家后就派媒婆上门,说服萧象下一个聘书到蔡家,以便娶水仙为妻,而后蔡家欣然答应,立即订下婚期。双方的计划就这样成了。萧象好生欢喜,在家里翻了几十个跟斗。
但在他跟水仙之间,突然出现了一个体格健壮的障碍物,那是邻村的农夫牛二郎。他是水仙从前的相好,这回闻讯赶来,堵着萧家的大门,要跟他理论。萧象一看,对方长得跟水牛似的,周身的肌肉都结成坚硬的疙瘩,眼里还烧起了火焰,心想不宜跟他硬干,就紧闭屋门,置之不理。牛二郎见萧象不敢迎战,也不肯离去,就在他门前的大树下一坐,准备跟他长期耗下去。邻人们见势都不敢来劝。
天黑之后,月亮已经上了树梢,牛二郎搬来一些麦秸,垫在身下,摆出一副打算过夜的模样。萧象看时机已到,就运起幻术,先是弄出一些磷火,绕着牛二郎上下起舞,接着又弄出一队白衣飘飘的幽灵,围着大树转来转去,在牛二郎的脖子后吹出凉气,吓得他面色惨白,不知该如何应对这些来历不明的鬼魂。最可怕的是,他还弄出几十只老鼠的幻影,在他身上窜来窜去,袖口进去,脖颈出来,又在他的裤裆里跳舞。这样到了午夜时分,牛二郎实在支撑不住,精神彻底崩溃,大叫一声,连滚带爬地从萧象门前逃走,再也没有回头。萧象就这样赶走了他的情敌。
一个月后,他和水仙终于拜堂成亲了。蔡庄的居民都来道喜,厨房里堆满馈赠的米面、腊肉和腌菜,还有五两银子和八串铜钱。他后来把它们藏在房梁上的小木箱,那是他最原始的财产。
人们最感惊愕的是,萧象死去多年的父母,突然出现在婚礼的现场,众人都非常奇怪,他们从窗外翩然入屋,转了一圈,向一对新人做出道喜的姿势,又一言不发地飘然而去。人们没有认出他们,便追到屋外察看,却见庭院里已升起阔大的舞台。此前,萧象悄悄到镇上看过几场歌舞大戏,全都记在心上,现在,他让那些歌舞逐一显现,舞女和丑角在台上曼舞,做出各种充满性暗示的举动,萧象事先邀请几名农夫,用箫笛和羌鼓伴奏,按舞台上的表演节律,吹出江南吴歌,现场一片惊叹,转而成为欢声笑语。水仙拎着篮子在人群中穿梭,递送各种小食。农夫们一边欣赏幻影节目,一边去摸水仙的胸口和臀部。水仙咯咯笑着,躲避众多咸猪手的袭击。
在无限灿烂的焰火幻象中,萧象牵着水仙走进洞房,继续用幻术制营造布景和道具——红色的蜡烛、黄铜的烛台、织锦镶边的细麻卧席、带流苏的绣花帐子。水仙情知这些都是幻象,憋不住吃吃笑着,跟萧象彼此脱去对方的衣服。只有香软的枕头和被褥是真的。它们喜悦地迎接着这对新人的肉身。
萧象望着钉在墙上的狼皮,一口吹灭蜡烛,让黑暗抹去所有幻象和实物,然后开始彼此试探,进入对方的身子。水仙被弄得死去活来。彻夜不眠。围在门外听房的闲汉和婆娘,都欲火中烧起来,最后实在听不下去,一哄而散,回家去自己做将起来。那是蔡庄有史以来最疯狂的夜晚。蔡庄的狐狸,第一次听见人类在通宵达旦地叫喊。它们感到莫名惊诧。十个月后,蔡庄的女人们诞下了九十多名婴儿。
水仙第二天在萧象的麻布软枕下,发现了一条形容猥琐的肉干。萧象涨红了脸,吃吃地解释说:“那是狼鞭,辟邪用的。”
水仙高高举起它,笑道:“你的家伙,比它更加厉害。”
萧象笑得有些尴尬。他情知自己是一个卑鄙的骗子。但他不想放弃这种骗术。无论如何,他爱这个女人,胜过世间万物。他坚定地抱着狼鞭,继续制造新婚之夜的幻象,依靠幻术来维系她的汹涌情欲。邻人都知道,他俩夜夜笙歌,比任何家庭都更加美满。
三
萧象在他所制造的床帏幻象中醉生梦死,就这样过了三年。水仙的肉身魅力逐渐淡弱,而萧象对用狼鞭欺骗老婆的勾当,也已经日益厌倦。他像一只野心勃勃的虱王,打算离弃它的寄主。他宣称要向州府进军,并承诺在赚到钱后,把水仙接到大城,去过那花团锦簇的日子。
水仙起初不同意,跟萧象大吵一顿,第二天突然又想通了,知道拦不住他,倒不如好好相送,就割了一只母鸡的脖子,摆下家宴,又煮上一锅香菜羹。她语重心长地对丈夫说:“这三碗香羹,可以泄三个月的欲火,但三个月之后,奴家就不能左右你了。”
萧象一口气喝下羹汤,抹着嘴笑了:“你不用担心,我一出此门,那话儿就会死掉。”
水仙轻声唱起了流行的“艳歌”:
“念与君别离,气结不能言。各各重自爱,道远归还难。”
萧象听罢,心里不免感伤起来,抱着妻子低声哭了一会儿。这是他毕生的第一个女人,也许还是最后一个。他用泪水跟她辞别,衣襟上沾着水仙的清水鼻涕,连夜离开了蔡庄,比当年走进这庄子时更加仓促和孤寂。当年,这个女人走进并穿过他的身子,然后被他抛弃在蔡庄的深处。星辰在墨色的苍穹上颤栗,它们在高声痛斥他的背叛。
但他还是义无反顾地走了,随身带着那张狼皮和那条狼鞭。他的下一个目标是扬州——一座伟大而繁华的城市。他必须穿越那些较小的市镇,在街头卖艺,制造幻术以愉悦他人,换取盘缠,就这样走走停停,如愿以偿地站立在扬州大城面前。踏上护城河的桥板,穿过高耸的拱形城门,他突然升起一种神圣庄严的感觉。这个来自大山的贫贱青年,终于身穿绸衣,体面地走进了浮华的都城。
他在街市上闲逛,看着那些卖炸豆腐的摊主、卖刺绣的秀色村姑,以及卖梨和柿子的老妪,闻见那些油炸食品和甜香水果的混合气味,为此感到心醉神迷。这才是我梦中的大城,它是我的最爱!他在心里热烈地想道,照在脸上的阳光,燃烧成了隐秘的火焰。
他看见一个幻术师团伙在街头表演幻象、幻景和幻境,由一对夫妻和一个徒弟构成。萧象一眼就识破了三人各自扮演的角色——满口金牙的汉子在暗中操纵幻术,妇人负责召集和笼络行人,而徒弟则负责道具和向看客收费。
高颧骨的妇人用悦耳的嗓音向众人说:“各位客官想要钱财,不妨先在这袋子里放些钱种子,待会儿就会有大的收获。一枚钱可以换回十枚。这样的好事,你们谁愿意错过?”
行人一听说有钱,就纷纷慷慨交付铜钱,扔进那个袋子。金牙汉子从袋里取出一枚铜钱,埋进地里,用扇子装模作样地扇了一回,只见种子迅速发芽,长成一株树苗,又向上茁壮生长,变成形体高大的摇钱树,模样很像老榆树,上面却挂满成串的铜钱。徒弟用力一摇,树上的铜钱便纷纷坠落,妇人还来不及阻止,路人就一拥而上,疯狂地争抢起来,现场顿时乱作一团。
妇人又叫道:“大家别抢了,后面还有更大的金钱雨。”大家就停住了,又去等汉子的法术。他从袋子里取出几枚铜钱,向天空用力抛去,须臾之间,金钱便像雨一样从天上倾盆落下,整条街的人都来争抢,疯狂的喧闹声一直传到城外。徒弟收起沉甸甸的钱袋,跟着汉子和婆娘悄然离去。
萧象心里不忿他们以幻术骗钱,坏了幻术师的名节,想要教训一下这个团伙。他混迹于人群之间,低声念诵师父传习的《金刚经》。语词从他的舌头下涌现,像玛瑙、水晶和青金石那样在风中滚动,裹住了摇钱树。树的枝干迅速枯朽和塌陷下去,转瞬之间,那些众人手里的铜钱,就还原成干枯的树叶和尘土。树叶在天上随风飘落,尘土则飞扬起来,吹迷了众人的双眼。
人们勃然大怒,转身去找幻术师,发现他们已经走远,便发一声喊,大伙儿追了过去,将三人围起来痛殴一顿,打得鼻青眼肿。汉子鼻子破了,满脸是血,怒气冲天地向人群看去,一眼就猜出了混迹其间的萧象,怒不可遏地瞪着他,眼里射出狼一样的凶光,仿佛要把他吃掉似的。萧象打了个寒噤,情知已被人发现,赶紧低下头去,转身溜走。
他选择了一家价格昂贵的邸舍下榻,用狼皮作为贴身褥子。随着岁月推移,它们间的关系正在变得日益亲昵。在每个夜晚,他都枕着狼头入睡。那对失神的狼眼凝视着他,仿佛在缄默中厮守秘密的法则。
他决定要成为一个有钱的人,并使用更高明的策略来获得利润。他以富商的身份,用十两银子预付了房钱。每天上午,他以本来面目走出会馆,然后躲进空无一人的小巷,在那里变幻自己的面容和衣妆,像野狼那样披上羊皮,再叫上轿子,走向不同的集市和店铺,用幻术展开各种交易。他一字不识,却凭着惊人的记忆力,记住了交易中发生的每一个数目。他在交易中展露了自己的记忆天才。他知道,这是圆空师父逼出的技艺。
据《金陵府志》援引早已散佚的《蜃市》记载,他以枯叶幻化成黄金,在银市上跟人交换银两;他在帛市里以稻草幻化丝帛出售,在银铺里以石块幻化为银两,换回金子;在珠宝行里以石灰石幻化为青金石,以琉璃幻化为红蓝宝石,以甲鱼壳幻化为玳瑁,以牛角幻化为象牙和犀角,以泥土幻化为水银;又在皮草市里以烂麻布幻化为虎皮、熊皮和狐皮。萧象扮演十多个不同的角色,没有露出任何破绽,由此在各种集市上如鱼得水。他言辞不多,但眼光奇特,一眼就能看出货物的来历和等级,出价精准,令对手完全没有讨价还价的空间。
他的幻物可以支撑半月之久,因此这些骗术不易被人发现。他制造了大牌商人云集扬州的假象。即便事后被发现,当事人也不会联想到他头上。他们坚信是自己遭遇了偷盗而已。案件发生多了,整座扬州城都深受震撼,以为出现了江洋大盗,一时间人心惶惶。
这是巨商和大盗并置的时代,巨商招来了大盗和娼妓,却没有出现优秀的捕快。官府发下文书,以重金悬赏盗贼。当地的盗贼被抓捕一空,但严刑拷打,都无法坐实,因为没能起出赃物。刑部也派专员查案,仍然是一头雾水,成为陈国历史上最棘手的悬案。
但基于萧象的活动,扬州城的市场变得活跃起来。他的幻物刺激了江淮一带的贸易和性产业,整座城市因他而变得无限繁荣。
就这样他顶着十几个名字,在扬州混迹了五年,为自己备置下大量钱财,几乎成了淮扬一带最富有的商人。他把这些财物都换成洛阳最大票号“泰通堂”的银票,卷成一个纸卷,藏在他那根空心的竹杖里,而在黄金权杖头里,还镶有一颗世上最大的祖母绿宝石。他身穿昂贵的苏绣袍服,小牛皮的腰带配有天竺象牙带扣,其上镶满青金石、蓝宝石和水晶石,脖子上悬挂缅玉雕成的翡翠玉牌,一身珠光宝气,每一寸肉身都在喊出最昂贵的价格。这是扮演所需的戏服,更是满足虚荣的华服。他披挂华服和珠宝,试图以此来遮蔽贫困的童年。
他又租下一所刚刚病逝的富商府邸,稍加改造,成了自己的新居,还雇了几名帮手,替他打理那些商业上的杂务。他脱身出来,出入达官贵人的场所,跟上流社会杯觥交错,俨然已是富可敌国的巨贾。
这天他身穿便服独自去大明寺烧香,在寺前广场再次遇到那名幻术师,他正带着女人和徒弟,制造佛陀降临的幻象。神祇冉冉升起在半空中,金光四射,而群众开始骚乱,他们跪倒在地,双手合一,对天膜拜,仿佛见到了真神。萧象这回不想拆穿对方,他转身像庙门走去,想置身事外,却被幻术师一把拦住。
“俺终于找到你了,我能认出你贼亮的眼睛。”对方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金色的门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不认得你。”萧象故作镇定。
“我这回要让你彻底认得本爷。我姓老,我是你的老子。你当日坏了我的好事,如今我也要坏你的好事。”金牙娴熟地抓住他的衣襟,女人则从后面揪住腰带,徒弟趴在地上,一把抱住他的大腿。三人瞬间就手法熟练地把他制住,令他根本无法动弹。
“来吧骗子,跟我去官府,我要揭发你的欺诈罪行。我已经盯你很久了,你才是真正的江洋大盗。”
萧象被紧紧缠住,无法施展幻术逃生,心想今天算是栽在同行手里,心里不免感到有些懊丧。他也不挣扎,任其叫骂和拖拽。捕快很快就到了,他被锁上铁链,押上马车,低着脑袋,任凭路人嘲笑和唾骂。这时他猛然想起师父圆空的教诲。圆空说:“你的小命,托不住这太重的欲念。”他一直在反抗师父提及的命运,却似乎难以逃脱谶言的限定。
萧象被关入阴冷的牢房,等待府尹第二天的堂审。他叫来牢头,手里托着一锭金子,笑着对他说:你若给我弄些可口的饭菜,这个金锭便是你的。”牢头的眼睛瞬间亮了。他派人去附近的菜馆叫了一些酒菜,半个时辰后,饭盒就被小二送了进来。
萧象说:“你也一起来吃吧。”对方犹豫了一下,打开牢门,摆上桌椅和饭菜,又斟上了两杯小酒,跟他一起吃喝起来。见囚犯器宇不凡,便问他犯的是什么事儿。
萧象哈哈一笑:“被仇人栽赃而已。明天公堂一审,便会冤情大白。你这一桌饭菜,也算是雪中送炭,我将谨记在心,你日后的荣华富贵,都在我身上了。”牢头见对方出手阔绰,不免喜笑颜开。
萧象又说:“你再开一次门,酒喝多了,我要解手。”
牢头打开门,牵着萧象来到厕所。
萧象说:“里面太臭了,你在外面等等吧。”牢头迟疑了一下,解开他手上的铁铐。萧象笑着走进去,随即幻化成了砖墙。半晌没有动静,牢头有些狐疑,进去一看,里面哪里还有囚犯的影子。他慌乱起来,叫上一班狱卒四下搜查,却毫无结果,只好自认倒霉。牢头回屋拿起那个金锭,心想多少还有一点斩获,不料金锭突然间褪色变形,化作了小半块碎砖。
萧象此刻已经如释重负地走在石板街上。他为自己选择了一个衙门捕快的幻象,他的真身躲在这幻象里面,身穿黑色短褂,腰间佩戴用拐杖幻化的弯刀,被肃杀的秋风所包围。他就这样披着幻象的外壳向城外逃去,大步流星,仿佛在追赶一个看不见的罪人。
…………
朱大可,学者、作家,现居上海。主要著作有《燃烧的迷津》《孤独的大多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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