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楚:金鸡

张楚:金鸡 -1

作者简介

张楚,1974年生;在《人民文学》《收获》《十月》《当代》等刊发表小说若干,出版有小说集《中年妇女恋爱史》,小说集《樱桃记》《七根孔雀羽毛》《夜是怎样黑下来的》《野象小姐》《在云落》《梵高的火柴》《风中事》《夏朗的望远镜》等,随笔集《秘密呼喊自己的名字》;曾获鲁迅文学奖、郁达夫小说奖、孙犁文学奖、林斤澜短篇小说奖、茅盾文学新人奖、华语青年作家奖等。

秋天总是很短,仿佛黎明时墙壁上花卉的倒影。白昼也短,直至卯时杨树上的喜鹊才叫,而等我醒来,所有的鸟鸣声都消失了,只看到室友穿着肥大的睡衣趴在电脑屏幕前移动着鼠标。还不睡啊夜猫子?通常我礼节性地问候一句。修图,他略带羞赧地笑笑,轻声打个哈欠,头仰向布满细小蛛网的屋顶,点几滴眼药水。我挺佩服他。我一直不会自己点眼药水。这样会把身体熬坏的,没听老中医说吗?子时养肝,丑时养胃。没事啦大叔,习惯了,再说如果我偷懒,就真找不到工作了。

他搬进来也有段时间,跟上位室友相比,这孩子过于安静,睡觉不打呼噜,看《奇葩说》和《十三邀》时戴副AUDIOFLY牌白色耳机,即便外卖点的海鲜烩饭,碎龙虾壳吐得满桌都是,也像家猫般不出声响。他瘦,但不是枯瘦,眼大,但不瘆人。他还是个爱干净的孩子,临出门前总要洗澡,如果不洗澡的话就洗头。他用无硅油洗发水,他说自己是油质皮肤,而斯里兰卡的这款洗发水去油效果强悍,他尤其喜欢洗发后那种涩涩的犹如初恋的感觉。他还有三瓶不同水果味道的发胶和啫喱水,有一次我看到他在镜子面前小心翼翼地摆弄着发梢,半个时辰也有了。你要去拍戏吗?哦,大叔,他严肃地盯着我,你这话一点不幽默。发型对男人来讲太重要了!我忙活半天,还是没有办法将额头上的这一捋完全竖起来。他有些沮丧地掸了掸头发,一根根重新拽直。

跟他相比,我可真的老了。我从来没有买过除臭器,每晚将鞋子用油擦净后再郑重其事地悬挂在上面,我也没有像他那样,如果晚上不洗澡就用“小天使”牌柠檬味湿纸巾将腋窝擦拭两遍。他的袜子也比我多,有次我忍不住用眼光偷偷数了数,光夏天穿的短袜和船袜就有五十多双,更别提那些堆在床边的长腿棉袜和色泽鲜艳的足球袜了。

说实话,我甚至连瓶发胶都没有,当我为自己的邋遢寻找借口时,我才发觉我不是没有发胶,而是从小到大就根本没用过这种闻起来犹如空气清洁剂的奇怪液体。这就是代沟吧。代沟是什么?代沟就是我只有两双从超市买的廉价皮鞋,而他有三双手工复古尖头皮鞋、两双旅游鞋、四双板鞋和一双运动鞋。当他要走出那扇奶油色的房门时,他会根据自己穿的衣服选择其中的一双。

我们的作息也完全相反,当我睡觉的时候,他在设计平面图;当他睡觉的时候,我在图书馆看小说。只有中午,我们结伴去吃点东西。让我欣慰的是,他嘴不刁,这样,我们就能去离宿舍最近的那家小吃店。

这大概是世界上最小的店铺了,只有七八平方米,专卖成都小吃。据说他家的酸辣粉和红油抄手是学校里最地道的。这不是我说的,是室友说的。你在北京根本吃不到这么正宗的酸辣粉,他吸溜吸溜地吞咽着银白粉条,艳红的辣椒油顺着唇角蜿蜒至下颌。老板,家是哪里的?老板正叼着香烟剥鸡蛋。他是个讲究人,手上戴着一次性塑料手套,只是我老担心烟灰要掉进盛满了猪小肚的铁锅里。

我是四川人。四川哪里的?成都。成都哪里的?蒲江。哦,我是青羊的。你娃儿是小老乡哦,加个蛋,加个蛋。我看到老板犹豫片刻后用勺子舀了个鹌鹑蛋大小的卤蛋,倒进室友碗中。

我才知道室友是成都人。他的普通话那么标准,丝毫没有川普那种软绵绵的桂花甜味。闭上眼,你会以为是电视里的播音员在一板一眼地念新闻稿件。

相对于室友的日常起居,我的生活规律得仿若机器人:晨七点起床,洗漱后去食堂吃早餐,通常是一碗豆腐脑两个煎牛肉包,要是煎牛肉包卖完了,我就吃两碗豆腐脑。上午骑着小黄车跑人文楼听专业课,我喜欢那个有点斜眼的老教授用西安话讲《中国文学通史》。中午小睡四十分钟,下午要么旁听历史学院的清史,要么躺在图书馆的沙发上读维特根斯坦。这套维特根斯坦全集共有十二册,我读了半年,连一本都没读完,读过的也半懂不懂。只记住一句话,“我只有放弃对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施加任何影响,才能使自己独立于世界,从而在某种意义上支配世界”。能记得这句话是因为我认为它从逻辑上讲是错误的……晚饭后我去体育馆跑步。我想学游泳,从十岁时就想学,想了三十年也没有学。当然,这次还是没去,主要担心被教练或年轻学员笑话,我自己都能想象到那种场景:一个松弛的中年男人挥动着黑毛手臂在水中胡乱扑腾,他以为自己是青蛙或蝴蝶,其实不过是头落水的猪。三个月后我彻底断了念想,每晚绕操场小跑十圈。初二时我曾在学校的春季运动会上拿过五千米长跑亚军,如今呢,跑起来倒像背上还驮着另外一个沉默寡言的灵魂。

我怏怏地想,这样已经很好了,这样能有什么不好?一切都将被细菌般的时光轻柔地吞噬、肢解、分离,变身泥土或尘埃……当然,吃饭是快乐的,只不过这快乐不关乎食物,也不关乎胃,它更像是厌食症患者的机械选择。

除了离图书馆最近的东区食堂,我最常去的就是那家成都小吃。店面委实小,又窝在阴面,白天也要开灯。老板跟他老婆在里面都要侧着转身。我时常听到他们用家乡话嘀嘀咕咕,虽绵软低沉,也能猜得出是在拌嘴。也难怪,夫妻店,连服务员都没有,他们又不是蜈蚣,他老婆还要时不时骑着电动车去宿舍楼送外卖。他们在台阶下面摆了四五张狭长洁净的小桌,顾客随便坐,有时我恍惚着老板真的变成了蜈蚣,瞬间长出了若干条手臂将一碗碗汤面甩到桌上。吃完后我通常吸支烟,吸完如果他们还忙得脚尖朝后,就帮他们端端饭菜,拾掇拾掇碗筷,反正闲人最不怕浪费的就是时间。

哎呀,你人太好了,老板大概想跟我握手致谢,刚探出却又缩回,胡乱在裤子上揩了揩。下次我要给你加个蛋!加个蛋!当然他说了也就忘记,翌日即便多加个卤蛋,也要收两元钱的。我倒没什么,很喜欢跟他聊一聊。通常是阴雨天,客少人稀,麻雀在草丛里觅食,他蹲在树下择葱洗菜,搓洗腐竹。他嘴上叼烟,时不时猛吸两口,烟灰落在洗净的蔬菜上。整支烟吸完,手连碰都不碰,当他“呸”的一口将烟蒂吐在地上,我才长长地呼口气。

你是哪里人,幺弟?我浙江的。你是学校的老师?不是。你是陪读的家长?不是。你是保安?不是。你是修锁修自行车的?不是。你是卖水果的?不是。你是宿管?不是。他这才乜斜我一眼,又叼上支娇子,你是扫厕所的?不是。他不问了,他不问了,我也就不说。我跟婆娘累得要吐血了,他抱怨道,腰杆都要裂咯。你们找个手脚勤快的老太太,花不了几个钱。他摇头,你晓得不,房租一年要八万呢,他伸出食指和拇指,狠狠地朝我比划。我感觉他把我当成房东了。下个月把我娃娃叫过来,反正毕业了,没个屌正事。闺女还是儿子?幺妹儿,长得嘿巴适。他得意地龇出口黄牙,唾沫星子差点喷溅到我脸上。

室友依旧过着黑白颠倒的日子。下午起床,起床了喝袋芬兰牛奶,然后穿着睡衣坐在硕大的电脑屏幕前。我老担心稍不留神,他的头部和躯干都会被电脑倒吸进去。他接了幼儿美术培训学校的活儿,说起来简单,给学校起个新名字。以前学校有两名股东,多年闺蜜不慎翻脸,一方另立门户,另一方要给新公司起个告别过去又展望未来的名字。我这才晓得这个长相颇似侦探柯南的室友有多神奇了:他把北京所有同类培训学校的资料搜集起来,按照所属区域、学校规模、学生年龄、学生性别、收费情况进行了索引。光这一项就花费了他七天时间。我忍不住问他,你是在做社会调查还是在起名字?

他说,大叔,这你就不懂了,要整合全部资源才能起个与众不同又醒目贴切的名字。这名字要高贵、要通俗,还要符合学校定位。瞧见没,就在国贸附近,国贸附近有几个高档小区?每个高档小区有多少户家庭?每户家庭是一孩还是多孩?户主是本地土著还是外来人口?这些都要综合考量……你收费很贵吧?他摇摇头,我刚出道,只收六百元。你别以为只是顿撸串的钱,如果跟客户建立了良好密切的关系,彼此信任,难道不是铺了条无形的路吗?你别小瞧这个培训学校的校长,好歹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教育学博士,她父亲是国务院参事,她哥是东城区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

后来他又接了个烧烤炉的平面广告图。他在烤炉上不停地更换着品种、色泽、厚薄度不同的牛肉、羊肉、猪排,将这些肉类的颜色变成浅红、绯红、深红、霞红、朱红、血红……你觉得哪种颜色看上去最有食欲?他忧心忡忡地盯着我。我只好说,你这是在卖肉,还是在卖烧烤炉?他说,大叔,你思维不能太僵化,看事物要看它的本质。我们去超市选择烤炉,首先留意到的难道不是炉上的食品吗?所有烤炉的功能大同小异,我们应该考虑如何让深思熟虑之后才去买烤炉的人如何在第一时间注意到烹饪后的奇妙效果,当他的味蕾在图片的催化下猛然苏醒并作出虚假判断时,他已经下意识地将烤炉抱在了怀里……

烤炉的平面图得到了老板的认可,但这个老板肯定不是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的,烤炉都快上市了室友才拿到八百元设计费。他倒得意的很,大叔,我请你吃饭,去中关村的“河豚先生”,还是苏州桥的“第六季”?穷学生请什么客,省省吧。他笑嘻嘻地说,大叔啊,你不也是学生吗?别瞧不起我,我的生活费比你多。你以为我穷啊?偷偷告诉你,我家财万贯呢。我说,你讲话注意点,别闪了舌头,我以前可在税务局上班,要不,你请我吃红油抄手吧。他叹息一声,你们这些老人家,真是温良恭俭让,勒紧裤腰带过日子,还啥事都喜欢替别人操心,累不累啊?

那是深秋的午后。白杨树的叶子将黄未黄,天空是那种清冽的蓝,蔷薇还没开败,从破旧的栅栏里挣扎出来,我从花蕊里逮过几只灰翅蜂鸟送给玩滑板的孩子们。那天,还没到小吃店,远远就瞅到那棵粗大的白杨树脚下闪着团动来动去的黄金。走近了,竟然是一只公鸡。这是我见过的最雄伟漂亮的公鸡了,浑身一点杂毛没有,只有鸡冠是血红的,像涂抹在黄金上的血迹。

幺妹!一碗抄手,放香菜不加卤蛋!一碗酸辣粉,不放香菜加卤蛋!老板正在店门口抽烟,瞅到我们就梗着脖子朝店内喊。我问,哪里来的公鸡?老板说,幺妹来帮忙,把她的宠物也带来咯。果然,有个女孩匆忙走出来,慌里慌张地朝我们问,哪个加香菜哪个不加?再说一遍,我忘咯。她声音很小,像在跟人窃窃私语。室友瞄了眼说,随便,香菜我也吃的。女孩朝这边又瞥了瞥,没吱声。幺妹上的大专,在家里陪她奶奶,缺人手,才喊过来。老板嘿嘿地笑着,这个瓜娃子,傻得很。

我看到女孩走到白杨树下,从兜里抓出把玉米粒撒在草丛里。公鸡抖抖双翅,跳着脚过来,脖颈闪电般一探一缩、一缩一探,玉米粒顷刻就光了。我这才发现这只公鸡只有一条腿。我以为眼睛花了,不禁凑前瞅了瞅。没错,这只威武的公鸡只有一条腿。

小时被黄鼠狼咬掉了,女孩细声细气地说,别看一只脚,能飞到榆树顶顶高头。今年春天,还啄死过一条蛇。我们镇上的母鸡,都喜欢它呢。

再去看那只公鸡,又蹦跶着去草里觅食了。

把你的公鸡看好。室友用湿纸巾将每根手指刮得干干净净,盯着女孩说,把你的公鸡看好。

女孩呆呆地哦了声。

这里野猫特别多,比黄鼠狼还贼。前几天,我亲眼见到一只胖野猫叼着一只胖喜鹊蹿上树梢,啃得只飘下几根羽毛。

女孩瞪大眼睛瞅他,又快速瞅了下公鸡。

你用麻绳把它拴在树上,它就不会四处乱跑了。这学校,比你们蒲江还大呢。咦?你手上全是红油,还不快去擦擦。

女孩又哦了声,噘着嘴转身去收拾碗筷。

室友这段时间不再熬夜了,据他说导师要开个人画展,作为导师这届唯一的弟子,他要马首是瞻回报师恩,另外就是要写毕业论文了,必须白天到图书馆查阅文献资料。这样我们的作息不免一致起来。不过白天他总是蔫头蔫脑,骑着小黄车跑完展厅跑图书馆。即便如此,他还抽空网购了熨衣板和熨斗。他将冬天的棉袜和长袜统统翻出,一只一只熨好,再挂在一个环形衣架上。他还帮我熨烫了我唯一的一件白色亚麻衬衣。你都这么大岁数了,难道只有一件衬衣?他张大嘴巴盯着我,你光膀子穿毛衣吗?我只好告诉他,像我这个年龄的,通常都会买若干件秋衣换着穿。他撇了撇嘴说,秋衣有纯棉的吗?你穿起来不剌肉吗?我只好再告诉他,秋衣里面还会套条跨栏背心。跨栏背心,他噗嗤一下笑了,跨栏背心难道不是打篮球才穿吗?我说我以前是单位的篮球队队员,13号球衣,人送绰号“罗德曼”,我打了三十多年篮球,跨栏背心也有四五十件了。他不可思议地凝望着我,半晌才嗫喏着说,天啦噜,你竟然还是篮球运动员……你有二百斤吗?我说我是虚胖,其实只有一百九十三斤。他也没接话,抓起桌上的香梨啃,啃着啃着扭头对我说,叔啊,你老了,但也要规划好自己的生活,不能将就,人这一辈子,不容易呢。我使劲朝他点点头。

要是女儿还活着,应该比他小不了几岁。

深秋那段日子,我跟他频繁地去吃午饭。他们家又添了钟水饺、肠粉、凉皮和担担面。我们去了也不用说话,女孩就把面和粉端来,有时排队的人多,她就偷偷给我们加塞。我跟室友说,你发现没?我碗里的面还是那么多,但你碗里的粉的量明显大了。他就问,大叔,你这句话的潜台词是……?我说很明显啊,这女孩可能喜欢你。他咧嘴笑了,说,难道你觉得我的情商是负数吗?我说你别太自负,仔细瞅瞅,女孩长得多好,大眼睛双眼皮……你对女人的审美还停留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他打断我的话,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狐狸脸,这姑娘腮帮子上的肉也太沉了吧。我说,圆脸的姑娘有福气……他摆摆手说,我不敢谈恋爱了,怕了,多好的姑娘跟了我,她就不再是原来的她。为啥?都被我宠坏了呗。我还想问点什么,没问。他盯着杨树下的那只公鸡,心不在焉地说,真像是用黄金雕出来的。

女孩大概忙完了,去喂鸡,喂完了朝我们喊,你们忙不?不忙的话帮我录下“快手”。室友说,好啊,录什么?难道你也要生吞缅甸蟒蛇钢牙咬碎玻璃?女孩说,乱讲,“快手”不全是疯子,还有很多好玩的人呢,不要一棍子打死。室友懒洋洋地问,比如——。女孩说,有个小姐姐叫文静,住在内蒙古乌兰布统景区,养了一群狼,她每天跟狼嬉戏打闹,狼要是不听话了,她就把狼打一顿。室友说,哦。女孩说,还有个养牛人,是个牛经济,每天直播如何在牲口市场挑选好牛,又翻眼皮又摸牙齿又验牛粪的。室友歪头问,那你直播什么?女孩说,我呀,直播堂吉诃德跳舞,上树,爬寨子,捡项链。室友问,谁是堂吉诃德?女孩指着公鸡说,它呀,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配吗?室友干咳了声,问,你学中文的?女孩说,哪里,我学的织染专业。室友说,好吧,我们现在要录的是——?

女孩将脖子上的项链扔出去,然后吹了声口哨。我们看到堂吉诃德疯了般单腿猛蹿出去,直奔阳光下闪闪发光的饰品。说实话,我觉得堂吉诃德奔跑的样子很像饥饿的澳大利亚袋鼠。

天越来越冷,却没有下雪。来这里一年多了,只碰到一场雪。对我这样的南方人而言,不得不说是件遗憾的事。室友导师的画展结束了,结束当晚举办了盛大的庆祝晚宴,室友还把我邀请过去跟他导师同席,介绍说这是中国很有名的编剧。他的导师是位满头银发的老太太,热切地跟我握手、碰杯、加微信,弄得我很是羞愧。晚宴快结束时,我才瞅到小吃店的女孩混坐在室友的师姐师妹中间,穿了条咖啡色呢子长裙,得体又漂亮。那晚室友喝了很多酒,当我把他搀扶到宿舍,他抱住马桶就呱呱狂吐。我用温水给他泡了杯蜂蜜水,他囫囵灌下,很快就又冲向卫生间。听着他呕吐的声音我有点恍惚。后来他耷拉着双腿斜靠住墙壁,闷头闷脑地说,大叔,我谈恋爱了。

我说,挺好啊。我早就说过,那个女孩不错,适合当老婆。他有些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的?我笑着说,我谈恋爱的时候,你还在你妈妈的怀里嘬奶呢。他说,其实上个礼拜六我跟她去天津了,没错,我们坐了摩天轮。我一直想跟我的女朋友坐一次摩天轮。我跟她说,我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你条件不好,学历低、家庭一般,但我喜欢你。这不符合我的处事原则,可我愿意破一次例。我明年就要在北京买房、工作,你要是愿意,就当我女朋友吧。她想了想,答应了。我们拉了拉手。她的手很凉。她说她的手从小就凉,她一直怀疑自己是冷血动物。我们就面对面坐着,拉着手,看地面上的马路、淮海、大桥,建筑一点一点地远离我们,因为速度缓慢,我们并没有觉得离人间越来越远,离星空越来越近,相反,在这段弧线运动里,我觉得时间、空气、思维都凝固了,我仿佛是坐在一列密闭的宇宙飞船里,正跟心爱的人以光速驶向某个神秘的星系。到达制高点时,摩天轮静止了片刻,我想吻她,她笑着推开了我。她说,早知道坐摩天轮,就把堂吉诃德抱来了,也让它从空中看看美景,顺便直播一下,就叫“堂吉诃德大战摩天轮”。后来呢?后来我们在附近的宾馆住下,大床房,我们都没有脱衣服。我抱着她睡的。她身上的味道很奇特,是陈皮和花椒的气味……

他后来,说着说着,就靠着墙睡着了。我拿了条毛毯给他盖上。

女孩的父母大概晓得他们的事,比以往更客气。那次甚至给我们免费送了份水芹猪肉水饺,糖醋蒜也多给了两头。室友当着我倒不知道如何跟女孩讲话,只是一双眼贴在女孩身上,脸上是那种热恋的人惯有的傻笑。得闲了,女孩坐在我们旁边洗猪小肚。水那么凉,她也不怕,手上全是碱。室友跟我商量面试的几家单位。在他看来最好能去腾讯或中国移动。但面试的条件极为苛刻,他的专业并不对口。虽然他托朋友通融,也不保险有面试机会。如果去不了这两家公司,最佳选择是完美游戏公司……女孩洗完猪肚继续听我们讲,听着听着开始打哈欠,后来她把堂吉诃德抱在怀里哼哼唧唧地唱歌。她声音小,曲调也婉转,可架不住堂吉诃德在她怀里扑腾时羽毛发出的声响,我一句也没听懂。当我喝掉碗里的热汤,发现女孩靠着椅背打盹,公鸡好像也睡了。有那么片刻,稀薄的阳光照着她洁净甚至有点凸起的额头和怀里的堂吉诃德。她均匀地呼吸着,粉色围巾的细穗被她的鼻息轻柔地荡出去,又缓缓地落在堂吉诃德的鸡冠上。抱着黄金的女孩。我想起了女儿。我说我们走吧。室友摸了摸女孩的耳朵,女孩哆嗦一下醒了,笑着说,我做梦了。室友问,梦到啥了。女孩红着脸说,等晚上再告诉你。

张楚:金鸡 -2

有一次我去邮寄快递,路过静园时发现树下围着一群人,不时听到惊奇的赞叹声,还有人举着手机照相,凑前瞅了眼,却是室友和女孩。一条细长的绳子,一头在室友手里,一头在女孩手里,他们将绳子抡成了圆形,每晃动一次臂膀,女孩都会鼓着腮帮吹声哨子,哨子很响亮,然后,我看到独腿的堂吉诃德纵身而起,双翅在空中展成金色的降落伞,而那条绳子温柔地舔下地皮,又甩向洁净的天空。

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堂吉诃德也跳了很久。

接下去的一个月我几乎没在学校。有个大学同学以前是国美房地产高管,后来辞职干起了影视。那几年,有钱人,无论是开矿的、做饭店的、盖房子的、卖保健品的,只要是有钱人,都想拍电影。不管是洗钱还是真的想赚钱,反正是把这个行当搞得比好莱坞还红火,听说连刚出道的三线小鲜肉,只要肯接活儿一年赚一亿还嫌少。他不晓得从哪里搞到一笔投资,想拍部关于广场舞的都市轻喜剧。导演也找好了,获过金鸡百花奖和金鹰奖,是拍家庭剧的大师。作为刚出道的制片人,能请到大导演简直是中了彩票头等。为了套住人家,哥们先预付给导演两百万订金,又陪他到拉斯维加斯赌钱,“输”给他一百五十万。可都年终岁尾了剧组仍迟迟没有组建,原因很简单,导演认为剧本“是一泡狗屎”。用导演的原话讲,就是如果他拍了这部戏,这辈子的名声就毁了,而且一辈子都别想翻身。既然问题如此严重,朋友只好换编剧,换了七八个,可无论出名的还是即将出名的,都被导演骂得要跳楼。

你帮帮我吧,哥们说,我彻底没辙了,疯了,痿了,抑郁了。我说我这种烂木头怎敢冒充椽子和檩?哥们说,我一集给你十万,一共四十集,怎么样,够意思不?我想了想说,我缺钱,但也不能糟蹋你。这样吧,我有个朋友,以前给国师当过御用编剧,让他来帮你擦屁股吧。

尽管如此,还是在他那边待了段时间。他给我安了个文学顾问的头衔,我也不能白吃干饭。这期间我接到过室友的电话。他支支吾吾地说,有些事想跟我商量商量,除了我,他实在想不起还能找谁。当时我们正在开剧务会,导演正在训斥他的助理,我说忙完就回学校找你。等真的忙完了,却忘了这茬。翌日回电话过去,室友关机。隔天又打了几次,还是关机。也许是他跟女孩出了问题?不过,这世界上还有他搞不定的事吗?

回学校时已是冬天。我喜欢北方的冬天,树木赤裸干瘪,野猫仍像士兵一般巡逻,乌鸦的叫声要比夏日漫长,人们行走在路上时只露出焦灼的眼睛。一切都在萧瑟中等待着春风吹来。而我,则等待着传说中的漫天大雪将这一切都覆盖。诗人说,只有雪是免费的,希望雪不要落在坏人的屋顶上,要落就落在鸽子的眼睛里。我想,雪可以落在好人的屋顶上,也可以落在坏人的屋顶上。当世界上只有一种颜色时,无论好人还是坏人,都会在彻骨的寒冷中悄然入眠,都会在梦中彻底忘记那些早就该遗忘的人。

而我的室友大概也将我忘记了。打电话不接,发短信不回。看着他电脑桌上的灰尘,我突然萌生出某种不祥的预感。当我站在小吃店门口瑟瑟发抖时,女孩问,大叔,好久不见,来碗抄手?她跟以前比没什么变化,只是脸颊更红润,像来自高原的姑娘。我点了碗酸辣粉,抽上支香烟,问她,室友怎么失踪了?她搓着手说,大叔,我也快半个月没他的消息。你们,难道……我们挺好的,女孩说,他好像家里有点事,处理好就回来。他还说,要带着我和堂吉诃德再坐一次摩天轮呢。我去看那棵树,堂吉诃德没在树下。我把它关在卧室了,女孩笑嘻嘻地说,它可是只从来没有在北方过冬的公鸡。

那天我正在读阿摩司·奥兹的《爱与黑暗的故事》,室友忽然推门进来。那么冷,他只穿了件咖啡色风衣。他朝我摆了摆手,然后闷头整理行李箱。等我烧完水沏完茶,他已穿鞋和衣躺在床上,须臾便听到了急促的鼾声。我掩上房门,去超市买了只烧鸡、两袋老蚕豆,还有一瓶红星二锅头。回来时他醒了,正坐在床边发呆。我说这么冷的天,大叔陪你喝两盅,暖和暖和。他接过酒杯,嘬了一口,皱着眉头问,酒杯没洗吧?全是灰尘的味道,哎,你这个邋遢大叔。我笑了笑,撕了只鸡腿给他说,你这风尘仆仆的,干大事哪?他估计饿坏了,也没吭声,三两口就把整只鸡腿吞咽掉。我爸出事了,他望着墙角说,操,去年就该用我的名儿把三里屯那几间商用房买下来。都怪我,什么都不着急,总觉得什么都来得及,一切都为时不晚,这下好了。

我没再问别的。我不习惯在别人的伤疤上撒盐。按他的口风,他父亲犯了事,资产全被冻结,父亲的合伙人也跳楼自杀了。这段时日他一直跟他姐夫找律师跑关系。跑似乎也是白跑,哪里有路?路都被堵死了,或许我爸被逮捕的那个下午,世上所有的路就全部消失了,他将剩下的半杯白酒干掉,愣愣地盯着我说,大叔,我说得没错吧?

他说得确实没错,他其实什么都懂。

我们也从北京找了人,人家开口就要三百万。你说,这些人的胃口怎么这么肥?从小吃恐龙长大的?你知道吗大叔,我姐夫现在只能住如家宾馆,天天找不同的人,等相同的信儿。

我又给他倒了杯白酒。酒是最好的安眠药。这个时候,他需要一个漫长、踏实的睡眠。

室友一直在成都跑门路。我给他打过电话,他声音嘶哑,但依旧像往常一样口齿清晰。他说他母亲也被关进看守所了,不过这样他就放了心,过年的时候,好歹父母能团聚。他说他打算和女孩分手。为什么?大叔你傻啊,我能给她好日子过,才有底气跟她在一起,如今家破了、业也败了,她还跟着我,难道一起喝西北风?我说,女孩要是真喜欢你,就不会在乎这些,你要尊重她的选择。他沉默了一会儿说,大叔,那是你们那个年代的选择,现在不一样了。你老了,这些你不懂的。

让我意外的是,女孩倒来过几次宿舍。我猜她联系不到室友,又不甘心,才会冒失地来找我。我含混其词地解释说,室友家里有点琐事,需要他亲自出马,只要处理好就马上回北京。她嘟囔着说,死活联系不上他,怕他出事,觉也睡不踏实。要是室友回学校,让我暗地里知会一声。有天雾霾很大,整个校园变得像座迷宫,女孩又来了,她戴着黑口罩,头上裹着围巾,只露出鼹鼠般羞怯的眼睛。她递给我一个牛皮纸信封说,大叔,我晓得他家里的事了,这是我平时攒的零花钱,还有跟堂吉诃德直播的钱,等他回来你转给他。我从微信转,他直接退回来了。

她走后我数了数,总共三千四百五十二块钱。那两枚一元的镍币很新,亮晶晶的。

等室友回来,已是一月中旬。他剃了个光头,穿着件类似袍子的黑色风衣,围着条蓬松的波西米亚围巾,像个忧心忡忡的牧师。他气色比上次见面时还差,眼袋肿胀,嘴角生着几粒暗疮,不过胡子刮得很干净。他给我带了箱都江堰猕猴桃,说是表姐家种的,以前都用来酿酒。你又胖了,大叔,他上下打量着我,你最近没有夜跑吗?你是不是打算过年了把自己卖掉?不过,最近的猪肉可都是大白菜价。我不晓得该如何安慰他,也许他只是怕我安慰,才会这般生硬地调侃。他一向是个不会讲笑话的人。我说,你新发型不错啊,以后那些啫喱水就全归我了,你这是打算出家当和尚吗?他跷着二郎腿说,大叔,你这主意不错,等我料理好家事就去九华山剃度,这世上的事,我是看个透心凉。我把女孩的信封递给他,他打开瞄了瞄。我说,你可要想清楚,不要辜负了人家。他没吭声,半晌才磕磕巴巴地说,大叔,我辜负她……也是为了她好……她傻乎呼呼地跟着我……会一辈子受苦的。我拍了拍他肩膀,然后到洗漱间给女孩发了个短信。

天已擦黑,我们也懒得开灯。我看着太阳余晖从东墙移动到南面的窗口,又从窗口移到西墙的书架,最后房内彻底陷入了一种羽翼般的黑暗。很多时候,我们就是这般眼睁睁地看着光亮从眼前一点点流逝。室友絮絮叨叨地讲述着这段时间的经历——也许用“奇遇”这两个字更为恰当,我完全能想象得到一个孩童站在悬崖边的情景。他也谈及诸多与他父亲的往事,在叙述这段涉及到隐私的时光时,他没有任何羞涩与迟疑,或许正是他的这种坦荡让我对他还算放心。他说了什么我大都忘记,只模糊记得几句,他说他父亲从来没有教育过他“什么是爱”以及“如何去爱”,庆幸的是,也没有教育过他“什么是恨”……于是我说,我听到我自己说,我们只有放弃对世界上发生的事情施加任何影响,才能使自己独立于世界,从而在某种意义上支配世界。他想了想说,大叔,你的心灵鸡汤真够咸的。

女孩敲门时都晚上八点了。我开门时闻到了浓郁的肉香。她嘟囔着说,你们俩是瞎子啊,真是省电。边说边开灯。我这才看清她怀里抱着个青花瓷盆,盆上覆着锅盖。室友挠着光头说,你……你……怎么来了?女孩足足盯了他有两分钟,才细声细气地说,我当然要来,我要看看,你到底是活着还是真死了。

他们笨手笨脚地抱在一起。女孩在他怀里不停地哭。我才知道原来女孩哭泣的声音可以这么响亮。室友下巴抵住她头顶,双臂环住她有些臃肿的腰身左右轻柔地晃动。他们像两个刚学会跳舞的人。女孩后来终于不哭了,她掀开锅盖说,我炖的鸡,你快吃吧。你不是最爱吃鸡肉吗?屋内立马充溢着呛鼻的香气。我听到自己的肚子也咕噜咕噜地响起来。女孩用筷子夹了个鸡腿小心塞进室友口中,室友嘟囔着说,烫。女孩吹了吹说,吃吧、吃吧,又抬头扫我一眼说,大叔,愣着干嘛,趁热吃,你们有酒吗?我想喝点酒。我说你要真想喝,我书橱里还有瓶陈年茅台。女孩说,真的呀?我还没喝过茅台呢。我就把酒拿来,打开,倒好。这时女孩盯着室友问,好吃吗?室友说,好吃。

女孩说,当然好吃了。堂吉诃德从来没吃过饲料,玉米和青菜喂大的。

我和室友的嘴巴都不动了。

女孩端起一杯白酒,小抿了口,可能呛着了,咳嗽了一通说,白酒原来是这个味道。

室友晃着手里的鸡腿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女孩说,没啥。我记得有一次你问,我有多爱你,我说,我可以把堂吉诃德炖了给你吃。你说实话,堂吉诃德好吃不?

室友再次回成都时,终于下了第一场雪。这是我来北京后第一场大雪。我想,真正的雪就该是这样子吧,如白天鹅的绒毛弥漫了天与地,它落在好人的屋顶上,也落在坏人的屋顶上,但它没机会落在堂吉诃德的鸡冠上了。我不知道室友跟女孩后来如何了。女孩再也没来过我们的寝室。之后去过几次小吃店,只有老板跟他老婆在狭窄的屋子里转来转去,叽叽咕咕。我本想问问女孩去哪里了,但从来都只是慢慢地吃着我的红油抄手。男人到了我这岁数,就会发现沉默是一种真正的美德。那天在地铁口,看着室友踏入那段漫长幽暗的甬道,我的嗓子不禁哽咽了一下。他的头发长出来一些,没戴帽子,他的下巴更尖了,或者说,他的头颅更像一个标准的倒三角形了。我不知道以后是否还能见到他,我伸出迟钝的手臂,用力地挥了挥,他大概没有看见,只佝偻着腰滑动着黑色行李箱。本来我还想大声地说句“再见”,可大朵大朵的雪花倏尔旋进了我的喉咙,那么凉,甚至有点甜,我就哑巴似地翕合了几下颌骨,然后彻底闭了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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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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