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保祥:他未老,她不能老

  这是一场只有三个人参加的婚礼,在这个边陲小镇,在三十年前,街谈巷闻的都是这一桩奇怪的爱情买卖。男人比女人整整小了二十岁,女人小时候是抱着这个男娃子长大的。

  男人家徒四壁,女人家里一直帮扶他家。一来二去的,女人的艳闻传遍四方,好不容易找了个人家只生活了两个月便以失败而告终。

  女人索性不再嫁了,心累了,想找个地方好好歇歇脚。女人打工供男人上大学,直至他学成归来进了机关事业单位,成了女人眼里炙手可热的“抢手货”。

  二十几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如阿里山的牛一样壮实,媒人踏破了门槛,宾客如云。

  但男人却铁了心,要报答女人的恩情,情愿照顾女人一辈子。

  感恩与爱情本来就是两码事,岂能混为一谈?一时间,亲戚、朋友和同事轮流劝慰,就是无法改变男人的恒心,后来他竟然为此丢了“铁饭碗”,大家直替他惋惜。

  婚礼没有亲朋好友来参加,双方的父母早逝,只有一个请来的司仪,面对着空空如也的宴席厅象征性地念着几句背了十来年的台词,但他们却十分当真,认真地拜堂,认真地接吻,直至春风袭风人,万树梨花开。

  大家都觉得这样的婚姻不可能长久,就像过年的烟花一样,灿烂一阵后便会被世俗的风吹到九霄云外。

  但大家都看走了眼,两人时常在傍晚时分,在小镇的大街上散步,众人不理睬他们,他们却主动与大家打招呼。男人殷勤,女人善良,帮助大家干各种各样的活计,直至你的目光中不得不包含一丝感谢与感动。

  女人为了与男人站成一条起跑线,很爱美容,天天将自己打扮得活色生香的,胭脂从不离身。飘扬的裙摆,在小镇上成了一道特立独行的风景,与男人站在一块儿,脸上尽是笑容。

  她从来都不会让忧愁爬上脸颊,有人说这叫做作,有人说这是在提前预支自己以后的青春。但无论如何,作秀也好,装模作样也罢,有谁能将这种状态始终保持在世人面前?

  女人越发年轻了,这是大家公认的观点,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女人,竟然保持着这样的容貌与体态,不禁让人啧啧称奇。与男人站在一起,大家绝对看不出来他们是两代人。

  渐渐地,人们忘却了她的年龄,而是亲切地称她为大嫂或者是弟妹。

  每逢听见有孩子叫她姐姐时,她便兴奋得手舞足蹈,她会将家里最好吃的糖果送到孩子手中,然后拍拍孩子的脸叫着“小鬼”。

  婚后十年光阴荏冉而过,男人开始生病时,女人慌作一团,脸上出现从未有过的斑痕。

  她慌忙地拉着男人去市里最好的医院,这些年的积蓄花得一干二净,却还是没有留住男人的命。

  在男人生病期间,女人依然保持着姣好的容颜,许多人过来看他和她,面对着病入膏盲的男人,她像个失去玩伴的孩子。

  男人猝逝后,大家一直没有见过她,她家的小院里冷冷清清的,毫无生机。

  大家再见到她时,简直判若两人,一夜间就变得老态龙钟。不知是谁的手,一下子将她残留的青春强行掳走,只剩下风烛残年,原来叫她姐姐的孩子,再见她支吾着不敢出声。

  原来爱情走了,自己再好的容颜也没有了看客,那些为了他保持了多年的斗志与年轻也随风飘逝。原来的她是不会老的,她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与他站在一块儿,这样在众人的眼中,才称为般配与爱慕。

  现在他已经走了,再多的坚持也成为一种无助,就像春花再也无法面对春月,秋雨再也禁不住初冬寒冷的纠缠。

  真爱是这世界上最能让人返老还童、返朴归真的良药,在所有爱与被爱者的眼里,爱人就是一个孩子,从来没有苍老与孤单。

  原来,在她的心中始终坚持着这样一种信条:他未老,她不能老。

  选自《小说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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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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