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非烟:鬼族的公主(英雄无敌3同人)
一
我叫艾莎。
诞生之日起,我就知道自己是一个公主,拥有永恒的生命和一座幽冷的城堡。
我的城堡终年笼罩着一片暗黑的迷云。远方的山和树在月光下发出冷冷的幽光,低矮的蘑菇就在潮湿墓地边潜兹暗长,枯藤从泥土里伸出来,像一只只朽烂了的手臂,亘古不变的伸向夜空,有时候还会被满月镀上一层银白色的清霜,宛如一群古老而鲜活的塑像。
我喜欢我的城堡,喜欢触摸吸血鬼幽宅中透出的淡黄灯火,喜欢倾听铁匠铺日夜不停的叮咚声,喜欢遥望招魂塔神秘的绯红光泽,喜欢俯视船坞里宛如墨蓝宝石一般氤氲流动的忘川。
我更喜欢我的伙伴,那些辛勤巡逻的骷髅兵、空中自由飞舞的幽灵,还有高贵漫步着的亡灵骑士。我们比人类更加勤劳而勇敢,永不休息,也不迷恋享乐,争夺财宝。我们安宁的永生在地下冰冷的世界里,年复一年。
我喜欢这些无穷无尽的岁月,以至很多年以后,当我带着自己的军队在大陆上流浪时,我总忍不住在路过的鬼城里稍作停留,攀上那些陡峭的岩石,在呼啸的夜风中回忆我永恒而美丽的童年。
直到有一天,父亲对我说,我应该离开家园去四处游历。他说我们亡灵族有一件可以征服天下的秘宝,却不慎在远古的战争中被拆散,失落了其中的两部分。历届的鬼族国王都希望它能在自己手中重新组合,在埃拉西亚大陆上创造一个永恒世界。而我是他唯一的女儿,寻找秘宝的历练就是我成为下一任国王的最后考验。
对那时候的我来说,“征服天下”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组,我重未见过敌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别人要把我们当作敌人。但是父亲要我把这个词组变成信念。
从此,我就有了一个信念——寻找失落的秘宝,然后征服天下。
我带着一队骷髅兵和父亲递过的一件红色的披风,转身出发了。清泠的月光在我身后铺成一条无穷无尽的路,无数幽暗的影子忧伤的飘荡在路的两边,宛如下了一天墨色的雪花,我知道那是目送我缓缓离开的幽灵们,离开这片永不消散的黑暗天幕。
当我看到阳光的时候,四周的一切陡然变得陌生,草和树的颜色变得无比鲜亮,在凌厉的光线下十分刺眼。一些小动物在树间劳碌的奔跑着,我不知道他们为了什么来去匆匆,或许,它们的生命和我不同,他们没有永恒的岁月,因而不得不为今世往来奔波。
我微笑着从他们身旁穿过,去井边喝水,去魔法塔看书,去真理花园静坐,外面的一切对我来说终归是新奇而有趣的。只是附近的先知们都很高傲,他们要的宝物和英雄都是我未曾听说的,只有一个灰袍先知和蔼的拍了拍我的肩,对我说:“孩子,你会拥有永生的美丽。”我一点都不怀疑这点,因为我是个公主。我以为无论在那里,人们都会如爱惜自己的亲人一样爱惜我的一切。
直到一次我在大图书馆门口碰了钉子,我才知道,我原来在外面的世界里不过是个无名小卒,一无实力,二无名气。
我平生第一次感到灰心,坐在图书馆后的草丛中无所事事。这时我看到一个年轻的人类骑士从图书馆里出来,策马从我的视线中疾驰而过,我从地上爬起来,很想问问他要到哪里去,最后还是不敢开口。
图书馆守门人也许是同情我,告诉我我最好去附近的斗士学院学习学习,然后去杀死一些小生物,多些经验再过来。我不明白图书和杀死小动物有什么关系,但是我还是决定去学校一趟。
学校的人看我第一眼就皱起了眉头,幸而父亲及时的给我汇上一大笔学费,我总算顺利入学。训练很枯燥,魔法,击剑,战阵术,弹道术,似乎有无尽的课程和考试。虽然我生来是死亡骑士,但是我却偏爱魔法课程。我喜欢在密室中慢慢翻看落满尘土的卷轴,嗅着空气中陈腐而焦灼的气息,这让我想起遥远的家乡。
老师和同学们大多是来自塔城的术士,他们自成一派,挟着魔法书来去如风,却没有人愿意同我说话,不过没关系,我自己也不喜欢说话。
漫长的学期里,我唯一的乐趣就是看毕业班同学们在斗兽场上英勇的表演。他们胜利时,我会大声喝采直到声嘶力竭,他们失败时,我的心会变得很沉,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
终于轮到我上场的那天了,当我终于战战兢兢的站在广场中央时,四周突然爆出一阵大笑。我呆呆的抬着头,不知道他们在笑什么,怯懦的向大家行了个礼,四周的笑声顿时更大更刺耳,恍惚中,我看到半圆形的观众席上,无数人抱着肚子作出生病时痛苦的表情,还有一些用力向我扔石头。
我已经没有时间思考了,一头金色的雄狮向我冲了过来。我笨拙的挥舞着一条昨天刚从黑市中买来的狼牙棒,尽力护住自己的身体,那一瞬间,似乎所有学过的魔法和战术都被封印在了记忆里,我只感到狮子锋利的爪牙在我瘦骨嶙峋的身体上划出一道道口子,我的骨骼都要折断了。
我摔倒了,一阵猛烈的腥味当头而来,我用力将手臂向上一刺!雄狮的狂吼,我自己的惊叫都已模糊成一片,只有惊天动地的大笑如此清晰。一股温热的血顺着我的手腕涌来,我一阵晕眩。
不知过了多久,我恢复了直觉,四周寂静如死,听不到一句采声。看客们或一脸兴趣索然,或是冰冷的讥笑。
一个管理人员走过来,随手塞给了我一枚勋章,然后招呼下一个人入场。
我撑着地上的血泊,缓缓爬起来,将撕破的披风裹在自己身上,向四周行礼,而后走了出去。胸口宛如被人重击了一样气闷、难受。
我知道这种感觉就是伤心,可是我很久以前就应该没有心了。
我带来的骷髅兵默默将我扶下。身后远远传来雷鸣般的掌声,我知道那是为下一位英雄而发的。他们看不见我一个人剧烈而无声无息的张合着干枯的双唇。
我就这样毕业了,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愿意去人多的地方,也不愿意和别的英雄交往,在路上看见他们也远远躲开。
一次,就在躲避的途中,我撞上了一群守护着宝石矿的狼人。我还没有来得及道歉他们已经凶狠的向我冲过来了。我想说我是一个公主,我不需要任何的矿藏。可是一切都没用了,他们比我的速度更快,我只有出手了。
我看着自己的士兵倒下,也看着自己的魔法神箭在他们头上炸裂,我的心中又一次隐隐作痛,最后我胜利了。
我犹豫了片刻要不要把自己的旗帜留在那堆宝石上。后来我还是那么作了,我用自己的方式把死亡的狼人变成了骷髅,让他们继续驻守在矿藏上,我想,这就是我的道歉,他们应该不再继续憎恨着我,因为毕竟是我,让他们永远如愿以偿。
从那以后我看到有人驻守的矿藏,就远远绕开,这样我始终没能去到很远的地方,手下的士兵也渐渐减少,我不得不去招募一些廉价的新人。
一次我在一间农舍窗口看到了淡黄的灯光,我想起了幽宅中那些和气好客的吸血鬼。
我微笑着要请那些农民加入的时候,却看到了他们恐惧而仇恨的眼神,我不安的退了出来。这时我听到后边有人小声的说:“天啊,那个女人多么丑陋啊!”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我丑陋。
从此,我开始不喜欢外边的世界,可是我知道我还不能回家。
二
在一间魔法学院门口,我又遇到了那个在图书馆见到的人类骑士。我还没来得及放下手中的魔法书,他坐下白马一声矫健的嘶鸣,已经到了眼前。
那时我已经知道,人类是我们的敌人,他也不例外。
他看了我一眼,从身后抽出了长剑。明亮的战甲、锐利的长剑在阳光下发出死亡的光泽。只要他走过来轻轻一挥手,我的身体就会裂为朽骨。
然而他没有看见,我们之间的草地下隔着一条深深的地缝,那是人类所无法跨越的。唯有这样,我们两才有了第一次咫尺天涯的谈话的机会。他收回了剑,对我说:“鬼族的人到这里来很危险的,尤其是你。回家去吧。下一次就没这么幸运了。”
我静静的回答:“我不走,我还要找到我族的秘宝,征服天下。”
我知道他一定会笑,然而我更知道他的笑和别人有些不一样的地方,哪怕只是十分之一。于是我也对他笑了笑。
他把一卷魔法卷轴从裂缝的那边抛了过来:“拿着,征服天下的鬼族公主,这是我给你的礼物。”
卷轴上记载着流星火雨,一种很高深的魔法。
从那天之后,我每每坐在空旷的夜空下,一扬手,绯红的星辰宛如起自我空荡荡的袖底,一如招魂塔上散开的满天彤霞。我宁愿我的法力就这样消耗在旷野,也不让这些美丽烟花绽放于血腥的战场。
那天,我目送着最后一朵烟花被荒原的夜风吹散成丝丝缕缕,一个绿色旗帜的英雄悄悄逼进了我。我想要逃走,却已经晚了。人类整饬的大军气势汹汹直逼眼前,我退无可退。他大旗一挥,无数神箭手挽弓搭箭,耀眼的光芒让我久谙黑夜的眼睛一阵刺痛。
这时,另一个英雄冲出来阻止了他。我惊讶的发现,他正是赠给我卷轴的骑士。
后来我知道,他叫罗德哈特,学成后效力于绿色的领主,而那位中年人,正是他的父亲。
他对父亲说,我是他一位鬼族的朋友,并邀请我去他的城堡稍作休息。我正好厌倦了流浪于是欣然前往。到了才发现,他家已经四面张灯结彩。
他父亲告诉他,今天晚上本城的公主会驾临,晚宴已经备好,银器都被仆人擦的发亮,连女仆都穿上了节日的盛装。
罗德也很高兴公主的到来,欣然听从父亲的话,进屋换了一套新衣。父亲赞不绝口,罗德却望着我,似在征求我的意见。其实,我觉得他的样子有些滑稽,我从未觉得罗德好看过,喜欢和他在一起只是因为他对我的笑容里有那一点点别人不曾有的东西。
人类是一种奇怪的种族,他们总爱用斑驳陆离的它物来掩盖自己本来的身体。但我知道这是他们的自由。正如我是鬼族的公主,却偏偏希望有一天能和眼前的这个人类一起,浪迹天涯。
我真心的点了点头。
罗德比我更高兴,我知道他高兴的是能用美的一切来迎接公主了,如果是他来到我的王国,我也会这样,将鬼城中那最美丽的月光留下来,给罗德。
这是,罗德的父亲看着我,神色有些为难,他低声对罗德说:“公主来的时候,不如让这位鬼族的朋友去楼上休息,反正她也用不着吃什么。”
我装作没有听见他们的话,罗德抬起头看了看我,爽然一笑:“她不会介意的,艾莎是个很好的人。”
我微笑着点了点头,扶着光滑的扶梯,缓步走上了阁楼。他不愿意让公主看见我,这不过是人类自己虚荣,我当然不会介意。
我静静的坐在木桌旁,并不感到饥饿,听着外面隐隐约约的歌舞声,还有公主和罗德开心的大笑,不知道等了多久。
以前我认为,时光对我是没有意义的,但我第一次知道,原来它们也可以慢的让人心痛。
直到外边宾客散去,我不知不觉的走了出来,却正好碰见了公主和罗德。她穿着五颜六色的布镶嵌成的裙子,耀眼的金发盘的很高。然而,从罗德的眼神中,我知道公主是美丽的。
公主止住了笑,淡淡的问罗德:“这是什么人?”
罗德笑了笑:“朋友,鬼族的朋友。”
公主抬高了声音:“鬼族?”
当她把目光转向我时,我镇静回答道:“是的,鬼族的公主。”
那个公主愣了愣,突然笑出声来:“她说她也是一个公主?”
罗德顿时涨红了脸,他拉着公主离开了。公主的笑声把大厅的空气震得微微颤动,我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我真的是一个公主。
公主并不常来,所以我还是有很多的时间和罗德在一起。罗德总说我是一个有志气的女孩,只因为我是那么坚定的相信自己一定能征服天下。而他的心愿却是找到传说中的云中城,找到那里的天使。
原来他们的城中是可以修建云中城的,几百年前,这片土地遭受了邪恶的诅咒,天使再也不肯眷顾这里的人民。他笑笑说,为这里重建云中城是他父亲的心愿,而他自己,只是想亲眼看看传说中最美丽的生灵。
于是我问他,最美丽的天使是什么样的,他说不知道,也许像蝴蝶一样美丽。他指着前方的一片花丛,一只蝴蝶正在一朵百合上轻轻舞蹈,深蓝色的双翼在花蕊间落下斑驳的倒影,我心中默默的想,原来他认为的美丽和我的真的不同。
终于有一天,我们不告而别,结伴离开了罗德的城堡,去寻找遥远的云中之城,去寻找诸神留与世间的美丽化身。
我们一起穿越山脉,河流,峡谷,草原,鲜花和芳草在我们的马蹄上印下痕迹,朝霞和落日在我们的征衣上绣满风尘。那些从我们眼中一纵即逝的芸芸众生——精灵,元素,野兽,龙,人类,千形百态,如恒河沙数。罗德经常在日落的时候紧皱眉头,遥望远方,这时我总在心中默默的问:罗德,到底哪一种才是你想要的美丽呢?
每天晚上,罗德会在马尾上打结,以计算过去的时光。我渐渐的也习惯了跟他一起计算日出日落。我数到马尾上一共有三百六十五个结,我知道,按照人类的标准,我和罗德已经在一起渡过了一年。
罗德在打第三百六十六个结的时刻表情十分忧郁,我知道他开始想念自己的家园,想念他的父亲和金发的公主。一年对于我来说毫无意义,但是对于罗德来说,这是他生命的七十或八十分之一。我至今仍非常感激罗德用他生命中这七十分之一的时光来陪伴我,陪伴一个永生的鬼族。
在云环雾绕的雪山下,我们终于发现了一座云中之城。
雪白的天梯直插云霄,望不到尽头,半空中金色的城门光芒闪耀,左右天蓝色的战旗绘满星辰,在阳光下招展,宛如天孙裁下的一段星河。
罗德的手有些颤抖,我替他推开了那扇写满古代文字的黄金之门。
雪白的剑光如匹练一般从头顶劈下,我还来不及思考,三只天使长已挥动着雪白的羽翼,将我围在中央。羽翼激卷的旋风将我吹倒在地,我抬头仰望着甲胄煌然的天使长,他们是如此的威武,英俊,雄壮。我在满天的剑光中竟然微笑了,因为我相信,他们守护的天使一定能美得让我惊叹。
罗德大叫一声,手下的骑兵冲了过来,想要救我。天使长互视片刻,其中两个飞上前去抵住罗德的骑兵,另外一个反手一剑,劈在我还在痴痴仰望的脸上。
那一剑从头顶一直到下颚,留下了沟壑一般,深不见底的裂痕。虽然没有鲜血流出来,我仍然真切的感到一种被抽空的剧痛。
我隐约听到罗德大叫:“艾莎!”一道霹雳闪电向砍伤我的天使长飞去。天使长扬手一挥,闪电被拢为一些尘芥,然而他手腕上也滴出浓浓的鲜血。
天使长冷冷的看着我,看我固执的撑着地上的血泊,死死抓住他的手腕,一手用撕破的披风裹住自己瘦弱的身体。
他眉头一皱,猛地抽剑,我感到脸上一阵细碎的裂响,和重生重死般的痛苦,然而这只能让我抓得更紧。
我脸上的剑芒迟疑了一下,因为剑刃已被我骨骼的裂缝紧紧锁住,于是我和罗德有了最后的出手机会。另外两个天使长已经和罗德的骑兵同归于尽了,现在我们差的只是这最后一击。
然而以我们现在的实力,似乎只有逃跑才能保住性命,只要稍微犹豫,天使长就会抽出长剑将我俩都劈为碎屑。
我刚想回头去看罗德,空中传来一阵炽热,万点红光落雨一般向我飞来。
这是我第一次在白昼看见那些烟花。
阳光的辉映下它们显得有些苍白柔弱,宛如久病的公主,却仍然高贵而美丽。我笑了,原来罗德在最后一刻选择了他的信念,而不是我。
我全身燃烧起来,烧灼的痛苦奇异的温暖着我冰凉的肌肤。我第一次有了死亡的感觉。我微笑着抓着天使长的手臂,等待着这些烟花将我的肉体和他一起化为焦骨。天使长看着我的眼神,流露出不可置信的神色,他不会明白罗德为什么会对我出手,更不明白我为什么不怨恨罗德,为什么宁愿在他的流星火雨中倒下,也不愿意从我们苦苦寻觅的云中城逃跑——毕竟那三百六十多天的岁月对我不过是永恒生命中的沧海一粟,却是罗德整个生命的七十分之一。
我明白,人类追求的永生是实现伟大的信念,于是我是如此情愿,用自己的永生换取罗德的不朽。
满天的烟花中,我的肉体变得无比的轻,终于宛如一片枯朽的树叶,飘落地上。
罗德跑过来抱住我,不停呼喊我的名字。两行冰凉的液体落到我的身上,顿时被蒸发得无影无踪。
第一次有人如此认真的谛视我的面容,包括罗德。而我现在只是一具焦黑的朽骨。我微笑了,从空荡荡的胸腔中吐出最后一口陈腐之气:“送我回家。”
罗德带着一只天使和我的尸体又开始了漫漫旅途。
其实我没有死,我只是不能说,不能动,长久的躺在棺木中。但是我仍然能感到周围的一切,感到罗德看到天使时的失望。
天使一身白色的长袍,褐色长发披在双肩。他挥舞着健壮的翅膀说:“天使的确是世间最美丽的生灵之一,但不是你寻找的那种,因为我们没有性别。你要的美丽在遥远的大海上,那些礁石上不停唱歌的人鱼。她们有着金色的秀发和大海一样幽蓝的眸子。”
于是我们又来到了大海。这里有无尽腥咸的海风和蓝天白云,还有漂浮在海上废船的残骸。
罗德开始每天在桅杆上刻下痕迹。当那些痕迹排列得和他的肩头一样高时,我知道,又是一年过去了。
在一个宁静的月夜,我们终于听到了美人鱼的歌声。
歌声在海风中远远传来,宛如月光敲打着大海的琴键。人鱼披散着垂地的金发,浅绿的尾鳍在洁白的礁石上轻轻拍打。她眼中的蓝色只要化开一滴,就是整个大海。
远近的船只都停伫在人鱼的周围,船舱中传来无尽的赞叹:
“和天使一样美丽。”
“和公主一样美丽。”
“和仙女一样美丽。”
罗德默默的注视着她,他没有停船,更没有上前祈求人鱼的祝福,他只是注视着她,任船只从礁石旁缓缓驶过。
天使站在我的棺木旁,叹息道:“罗德,你到底要寻找怎样的美丽呢?……大陆的东面,太阳升起的地方,有一座传说中的元素之城,据说里边的小精灵是天下最美丽的生灵。”
罗德疲惫的摇摇头,他看了我的尸体一眼:“算了,我先送艾莎回家。”
三
罗德抱着我焦朽的骨骼,站在鬼城城墙下。
我呼吸着这熟习的冰凉气息,周围乌云密布,没有一点亮光,阴风苦雨哭号一般猛烈的撕扯着罗德的头发,他将我抱得更紧了一些。我感受着他温暖的身体,默默想,和罗德一起回家是我一直的心愿。
城头上鬼影攒动。骷髅,幽灵,吸血鬼和暗黑骑士们整装待命,只要我父亲一挥手,罗德就会被无数愤怒的阴灵分噬殆尽。
父亲只是下令放下吊桥。
他缓缓上前,从罗德手中接过了我,摘下肩上夜幕一般的斗篷,将我裹住。一瞬间久违的倦意涌上心头,我突然明白,原来只有在这样的夜色下,我才能真正的安眠。
鬼城的大门在我们身后轰然关闭,将罗德永远隔在门外。风雨散去,美丽的月光此刻才从云彩中透出一隙,隔着斗篷抚摸我残缺的躯壳。
鬼族是不会死的。我被父亲放入化骨池中,在剧痛中重生。
浓黑的池水散发着腐败的气息,一些生物的遗骸浮在池边,我犹豫了片刻,仍然跳了下去,刺骨之痛潮水一般将我整个裹住,我觉得自己将沉向一个不可知处,一如重堕轮回,彷徨于生死。我下意识的捂住了胸口的那张烧残的羊皮卷轴,手指最后一次留恋那熟悉的柔软。然后,它将和我胸口残存的筋肉一起化为虚无,也可以说是融为一体,再无区别。
这时,我想到罗德。不知他此刻是在通往东方的路上,继续寻找元素族那美丽的仙子;还是已回到自己的城堡,和美丽的公主一起幸福生活。我突然想到一切一切的生灵,当剥去那形形色色的外壳后,都只是一句朽骨,但是我已经没办法把这句话告诉他了。何况,就算他能听到,我也不忍说。
我从化骨池中坐起时,已彻底的摆脱了血肉之身的牵绊,手足上闪耀着森然磷光,和万千骷髅毫无差别。而我重生后的第一件衣服,就是足以征服天下的鬼王斗篷。
父亲在我流浪的日子里为我找到了这件秘宝,然而我却始终不能领悟亡灵术最终的奥义。我站在骷髅堆上,无休止的制造着骷髅,行尸和幽灵,传说中高贵的亡灵巫师始终不肯受我的召唤而来。我的心中,宛如被一蓬白日下的烟花灼烧着,痛苦也来得空空荡荡,毫无着落。
大家经常看见我呆坐尸堆上,往衣带上打一个又一个的结。
我姐姐维德尼娜找到我,说:“艾莎,你应该出去走走。”
姐姐是一个爱好阳光的人。人们私下传说她本是一个术士,后来爱上了巫师山德鲁,才放弃了青春与人类的美貌,从遥远的塔城赶到这里,作了一名巫师。但她自己却不肯承认。“亡灵巫师是不能有自己的情感的。”她经常反复对别人解释着这一句同样的话。
为了参悟亡灵术的秘密,我和姐姐再一次离开了家园。
姐姐知道我是为了寻找什么。但她小心翼翼的躲避着这个话题,只带着我,走过了一个个人类的城堡。
时间和希望一点点在我的流浪中逝去,但我单纯而执着的相信,总有一天能遇到他。
那一天,时光宛如逆转了五个岁月,在大图书馆门口,我又见到了那个翻阅魔法书的人类骑士。
只是,公主就在他身边。
他们身后跟着人族的大军,甲胄鲜明的站在草地上。姐姐拉着我我躲在草丛中,她凝望着那两个意气风发的人类,说:“看,那位骑士和公主多么美丽啊!”我笑笑,不再答话,我知道姐姐一定想起了在塔城的日子。姐姐也有属于自己的童年。
我正要躲开,姐姐说:“艾莎,为什么不问问他们,说不定能有他的消息?”
我笑了笑,轻轻道:“他们不知道的。”
姐姐还要说什么,一道白光陡地架到她的脖子上。往上看去,我又看见了公主那头耀眼的金发。她高傲的从马上俯视着我们,却已经不认识我了。
“想不到圣地上也会遇到鬼族,你们为什么事而来?”
姐姐道:“我们是为了找一个人。”
罗德策马过来,目光冷冷的往我们身上一扫,我下意识低下了头。我听到他对公主说:“公主,算了,她们根本没带什么兵,不像有恶意。”
突然听到他的声音,那种在身上盘横了一年的灼热感渐渐冷却。我不自觉的摸了摸胸口,那和卷轴一起融化的地方却更痛得厉害。
公主冷哼了一声:“鬼族的人会没有恶意?罗德,你别忘了,我们天生是正义的种族,是鬼族的敌人。”
罗德道:“是,但是这两个人现在手无寸铁。”
公主哼了一声:“手无寸铁,如果你不肯杀手无寸铁的人,那你三十极的骑士是怎么来的?”
罗德默然,没有回答。
公主一扬手,两道寒冰环向我们头上袭来。冰箭碎裂在我们身上,成了一地泥泞。姐姐抱着头,用力将我掩在身下,我感到刺骨的寒冷浸透了我夜幕一般的斗篷。
公主冷笑着对罗德道:“只因为你心中所喜欢的艾莎也是鬼族的吧!”
罗德的肩在夜色中似乎微颤了一下。颤得我那久已死亡的躯体每一寸都带着复苏般的剧痛。 我笑着看着罗德,他却转过头不去看我。
姐姐张口刚要出声,我猛地拖住了她的手腕。
公主冷冷道:“我真想看看那位让我们的骑士堕落如斯的美人,鬼族的美人。不过,也有另一种说法,艾莎就是那个在你家自称公主的怪物。呵呵,也许鬼族的美丽,我们人类都看不懂?”她似乎觉得自己的话很好笑,于是吃吃的笑个不停,似乎连气都喘不上来了。
罗德深深吸了口气,仰望着天空,缓缓道:“你错了,艾莎和公主一样美丽。”他的话很轻,也很重,我知道他已经说过无数遍。
公主在马上爆出一阵轻蔑的大笑,又戛然而止,猛地回头策马,箭一般飞奔而去。罗德没有去追她,扔给我们一袋金币,缓缓转过了身。
姐姐终于忍不住,她甩开我的手:“艾莎,他是罗德……”我没有动,她却转头向罗德高喊道:“罗德,你看看她,她就是艾莎啊。”
罗德似乎没有听到,扬起了马鞭。他手下的骑兵、剑士早已一片哄笑,数十只火把照过来,明晃晃的,刺的我的眼睛很痛。我下意识的拾起泥水中的斗篷,死死的捂在脸上。
我听见罗德大喝了一声:“走!”那些士兵止住了笑,跟在他身后,有一队毫不客气的从姐姐身上踏了过去,还将火把扔到我们头上。
“丑陋的疯子。”
“鬼族的疯子。”我听见他们说。
我固执的伏在地上,用枯瘦的手臂,撑着一汪泥水,静静等着他们走过。
姐姐却疯了一般,猛地摇晃着我的身子:“艾莎,你为什么不叫住他?——罗德,她真的是艾莎啊!”
我看到罗德似乎用力扯了一下缰绳,那匹白马发出一声痛苦的嘶鸣。他沉默了片刻,终于用和刚才一样沉静而熟稔的语气说:“她不是,艾莎和公主一样美丽。”
罗德一骑绝尘,再不回头。姐姐还拼命从泥泞中爬出身来,追过去向罗德挥舞手臂:“她是,你看看,她真的是!”
我一把抓住她,缓缓坐起,将满是淤泥的披风从脸上取下。
我轻轻说:“不必再喊了,我知道,他也知道。” 然后默默的站起来,一个人往树林深处走去。
姐姐怔了怔,在我身后猛地痛哭出声。
我张开嘴,身体急速的抽搐,吐出来的只是没有生命的腐气。我渐渐奔跑起来,无穷无尽绿色的树叶像士兵手中的刀剑,用生机勃勃来蔑视我的一切。
突然,我被绊倒在地,又喘息着坐起身子,将脚下一具横陈的骸骨捧在手心。在他们的世界中,生命原来是如此傲人的资本。
我感到一种雨滴般的液体不住的从我脸上划落。我知道这就是流泪。
我用手指将眼泪会拢在指尖,密林透过的淡淡光影中,我仿佛握了一粒绯红水晶。无数细碎的枯叶落到肩头,一如荒原中那缤纷花雨。我深吸了一口气,潮湿的露气浸入我阴冷的躯体,我终于感到一双巨大的羽翼在我灵魂深处徐徐展开,延伸覆盖到整个世界,我一切往事和往事中的痛苦,哀怨都显得如此渺小,我解下肩上的斗篷,覆盖上那具尸骨,让那浩瀚夜幕埋葬我几千个日夜的记忆。
就在那一天,我终于猜透了亡灵复活术最后的秘密。
我知道从今往后,天地间的一具具朽骨都将在我眼泪滋润下鲜花般重绽生命。那些曾蔑视我们的那芸芸众生,恒河沙数,都将以亡灵巫师高贵的灵魂而复苏,跪伏在赤黑的泥土上,用相同的姿势,扶着华丽的魔杖,等候我的命令。
他们生前也许是精灵,是元素,野兽,龙,人类,蝼蚁,但从此将再无分别,没有了美与丑,善与恶,余下的只是公平,忠诚,力量与永生。
我大口大口的呼吸着,足下的死神靴牢牢的抓住地面,宛如从中不断给我力量,支撑我颤抖的身体,我知道我将缔造属于我的空气、阳光、生命、时间、空间以及一切,永恒的一切。正是我,将开始给这个神创的腐朽不堪的世界定义一种新的秩序,新的理念,新的法则,新的美。
我已无比强大,但仍然无比忧伤。
我和姐姐回到鬼城,却迟迟不愿意开始征服天下之旅。我迟疑着,用鬼王披风紧紧裹住枯骨之身,一天天凝望太阳升起的地方,那里有一座元素城。我还没有去过的美丽之城。
直到姐姐的礼物打碎了我的梦想。
她从元素城给我带回了一具小仙女的尸体。那女孩身上天蓝色的丝绒长裙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她的身躯宛如一朵欲坠未坠的花。
我知道罗德会相信她是美丽的,从我姐姐的眼中看出连她也相信这点。她希望我将自己的灵魂在这具躯壳上复活,去加入那个运转着与我们不同法则的世界,虽然那里曾经伤害我、排斥我、凌辱过我的信念,但如今,只有它能给我幸福。
这也许是幸福,可是我不需要。
我将那具尸体掩埋在城墙下,也掩埋了我心中最后一点牵挂。掩埋了我对美丽的最后的一点疑惑。我披上那件足以让我征服天地的披风,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
我有了数不清的同伴,我们走得很慢,缓缓的穿行在雪地,沙漠,沼泽上。晚上我们会就地休息,听精灵的歌唱,毒蝇的飞舞,还有鸟身女巫在树上低语,
有时我也会看见英雄。他们从我身边匆匆而过,拼命的为领主寻找金钱,矿藏和城堡。他们看着我的眼神总是惧怕而不怀好意,或者站在矿藏城堡的门口判断我的动向,或者躲在避难所里诅咒我和我的同伴。这时,我总是一笑而过。其实他们不知道,他们争夺的这些,我根本就不需要。因为我不需要建设我的城堡,我根本没有城堡。
然而每当我到达一处地方,附近的领主们都会为我的大军骇然变色,我知道他们失去自己苦心经营的城池。
虽然到处流传着我邪恶的传说,其实我从来不曾入侵过别人的领土,除非他们主动的攻击,或者我到了期限,不得不找一个地方略为歇脚。就算是那样,我也只在那里的魔法行会呆一小会,然后随着第二天的朝阳一起悄然离去。
他们传言我是一个魔法狂人。他们不知道其实早在一年前我就在凤凰城学会了天下所有的魔法,我看那些魔法书,只是回忆我很久以前和罗德一起度过的日子。
白天,缓慢的流浪,流浪途中邂逅的生老病死对于我不过是瞬间而已。
夜晚,我会默默的站在死亡者的遗骸上掩面啜泣,然后,我的眼泪将给他们另一种永生。他们放弃以前或美丽或丑陋的形体,选择成为亡灵巫师,一种不朽的生命。
清风扬起我夜幕般的斗篷,星辰在我周围闪烁着卑微的光泽,满天的月光在鲜血的映照下一片嫣红,仿如当年罗德为我燃起的烟花。我又在流浪四方,但永远不是为了找他。他带着天使在天地间翱翔,自由自在,以后的千百年的岁月里,我们即使相逢也不过擦肩而过,聚散离合对于我来说不过是永恒生命中一纵即使的困扰,而我将永远记得的是,在某个世纪里,曾有一个同我一样执着的人类男子,和我在同一片天空下寻觅自己坚信的美丽——我们其实是如此殊途同归。
我拥有了世界上最强的军队,但是整个地图上没有留下一处我的旗帜。我可以说拥有一切,又可以说一无所有。
我是一个流浪的公主。
我是艾莎,鬼族的公主艾莎。
四
无穷无尽的岁月终于都被我结在马尾,世界末日的号角在某一刻吹响,这块大陆上已经没有了天使,没有了人鱼,没有了仙女,一切的美丽都飞回湮灭,只有我们与世长存。
我独坐荒原的高岗上,微笑着想,上帝在分开美丽与丑恶的时候,绝不会想到,原来最终和神共存于这块大陆的,只有我们。我回头面对号角吹响的方向,无数的尸巫伏跪在岩脚下,布满了整个大陆。在我眼底,一切都宛如蝼蚁。
我知道,神的世界结束了,剩下的时间属于我,也只属于我。
我双手固执的支撑着龟裂的岩石,深深跪下,用胸口拥抱新生的大地,鬼王披风在我肩上猎猎生风。天地间最初和最后的光辉同时辉映在我脸上,我脸上的嶙峋白骨发出水晶一般的光泽。多年前那个先知告诉我我可以拥有永恒的美丽。如今你可以说我依旧丑陋无比,你也可以说我和神一样完美无暇,但一切都不重要了。我现在是一切美丽的创造与终结者,定义与维持者,再生与归往者。
我是造物之主艾莎。
后记:
严格的讲,这不是一个鬼故事,而是一部童话。在玩英雄无敌的游戏的时候,很早就有了这个故事的雏形,看艾莎的头像的时候,她脸上那道深深的裂痕和执着又有些单纯的神情就打动了我,很早就想为她写点什么了。但一开始是想把它写作一部女性主义的故事。想让女孩明白,执着、坚强、强大才是真正的美丽。
后来在写作中突然有了怀旧情节,觉得海的女儿中纯美忧伤的感觉勾起了我很多回忆,于是我又将它改写成了一部童话。童话也许不需要太多的理由,所以,鬼族的公主,仅仅是个童话,如此而已。写到后来,却又不禁有些为莎莎感动了。一如卡门愿意为自由抛弃一切,我的莎莎用她的执着与坚持,在无尽的岁月中为自己赢得了最终的尊严。
有一个读者对我说,再读了一次全文之后,她脑子里浮现着掩面啜泣的艾莎公主,在她最终赢得天下的一刻,还会为了什么而流泪?
也许,威廉华尔士在最后还可以高喊freedom,英雄般的辞世,而我们的公主,无数次顽固的用枯瘦的手支撑着受伤的身体,抬头仰望的时候,她的心中到底在呼喊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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