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 ,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在哲学上,他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文学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其词写物咏怀吊古,意境空阔苍茫,形象淡远纯朴,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人物资料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 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他的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
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始有移风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他,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
陈说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王安石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恳辞入朝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
宋英宗在位时期(1063年—1066年),屡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职,他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越次入对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他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王安石变法(熙宁变法)
熙宁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
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制度。
新旧党争
变法伊始,王安石对神宗提出奸佞之论,建议神宗要辨别小人并加以惩处。新法颁布后,王安石擢拔吕惠卿、章惇、蔡确等多人,参与变法的实施。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都因为与王安石意见不合,相继离开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弹劾李定违背孝道,皆被罢出朝廷。其后,吕惠卿因父亲去世离开朝廷,王安石便对曾布委以重任,对他非常信任。
熙宁三年(1070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与王介甫书》),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随后神宗欲起用司马光任枢密副使,司马光趁机复议废止新法,神宗没答应,司马光遂辞职离京。
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韩维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
罢相始末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饥民流离失所,群臣诉说免行钱之害,神宗满面愁容,欲罢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认为天灾即使尧舜时代也无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监安上门郑侠反对变法,绘制流民旱灾困苦图献给神宗,并上疏论新法过失,力谏罢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 慈圣皇后)、高太后( 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神宗对变法也产生了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从礼部侍郎超九转而径授吏部尚书之衔。
王安石罢相后,奏请神宗让吕惠卿任参知政事,又要求召韩绛代替自己,二人坚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吕惠卿掌握大权后,担心王安石回朝,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兴起李士宁案件来倾覆王安石。韩绛觉察到吕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请召回王安石。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经义》写成,加封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惠卿外调为陈州知州。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严重,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同年,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极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外调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次年,改任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元丰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
病逝江宁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赵煦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哲宗即位后,加王安石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时就强烈反对变法,等到自己听政后,立即起用司马光为相。司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废除新法。史称“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傅,葬于江宁半山园。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执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庙庭,谥号“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为舒王,配享孔庙。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夺王爵,毁去配享的画像,降王安石从祀于庙廷。
主要成就
从文学角度总观王安石的作品,无论诗、文、词都有杰出的成就。北宋中期开展的诗文革新运动,在他手中得到了有力推动,对扫除宋初风靡一时的浮华余风作出了贡献。但是,王安石的文学主张,却过于强调“实用”,对艺术形式的作用往往估计不足。他的不少诗文,又常常表现得议论说理成分过重,瘦硬而缺少形象性和韵味。还有一些诗篇,论禅说佛理,晦涩干枯,但不失大家风范。
散文
王安石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把文学创作和政治活动密切地联系起来,强调文学的作用首先在于为社会服务,强调文章的现实功能和社会效果,主张文道合一。他的散文大致贯彻了他的文学主张,揭露时弊、反映社会矛盾,具有较浓厚的政治色彩。
王安石的论说文,针对时政或社会问题,观点鲜明,分析深刻,长篇则横铺而不力单,短篇则纡折而不味薄,阐述政治见解与主张,结构谨严,说理透彻,语言朴素精练,具有较强的概括性与逻辑力量,为推动变法和巩固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成果起了积极的作用。
王安石的短文,直陈己见,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形成了“瘦硬通神”的独特风貌,如史论《读孟尝君传》,全文不足百字,然而层次分明,议论周密,词气凌厉而贯注,势如破竹,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还有一部分山水游记散文,简洁明快而省力,亦记游,亦说理。
王安石的诗歌
王安石的诗歌,大致可以以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第二次罢相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在内容和风格上有较明显的区别。前期创作主要是“不平则鸣”,注重社会现实,反映下层人民的痛苦,倾向性十分鲜明,风格直截刻露;晚年退出政坛后,心情渐趋平淡,大量的写景诗、咏物诗取代了前期政治诗的位置。
后期创作“穷而后工”,致力于追求诗歌艺术,重炼意和修辞,下字工、用事切、对偶精,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当时诗坛上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张舜民评:“王介甫(诗)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欲有寻绎,不可得矣。”南宋敖陶孙称其诗“如邓艾缒兵入蜀,要以险绝为功”。
词
王安石的词,今存约二十余首,大致可分为抒写情志和阐释佛理两类,“瘦削雅素,一洗五代旧习”。其抒情词作,写物咏怀,多选空阔苍茫、淡远纯朴的形象,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他的《桂枝香·金陵怀古》一词,豪纵沉郁,同范仲淹的《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一词,共开豪放词之先声,给后来词坛以良好的影响。
王安石的故事
拗相公
明末冯梦龙纂辑的《警世通言》,有《拗相公饮恨半山堂》,写王安石变法失败的事。王安石告老还乡时,沿途所见所闻,都是百姓对变法的不满和怨愤,因之抑郁、悔恨而逝。文中写道:“因他性子执拗,佛菩萨也劝他不转,人皆呼为‘拗相公’。”
三不足
“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话并不是王安石所说,却符合他的思想,因此,一般都将它归到王安石名下。“天变不足畏”指的是对自然界的灾异不必畏惧;“祖宗不足法”是指对前人制定的法规制度不应盲目效法,“人言不足恤”指的是对流言蜚语无需顾虑。后世对这三句话多加褒奖,认为它表达了一位改革家无所畏惧的精神态度。王安石正是以这种精神毅力来顶住一切压力、排除一切阻力,坚定不移推行新法的。
清廉朴素
王安石做宰相的时候,儿媳妇家的亲戚萧公子到了京城,就去拜访了王安石,王安石邀请他吃饭。第二天,萧氏子穿盛装前往,料想王安石一定会用盛宴招待他。过了中午,他觉得很饿,可是又不敢就这样离开。又过了很久,王安石才下令入座,菜肴都没准备。萧公子心里觉得很奇怪,喝了几杯酒,才上了两块胡饼,再上了四份切成块的肉,上饭后,旁边只安置了菜羹罢了。萧氏子很骄横放纵,只吃胡饼中间的一小部分,把四边都留下。王安石就把剩下的饼拿过来吃了,那个萧公子很惭愧地告辞了。
不迩声色
王安石任知制诰时,王安石的妻子吴氏,给王安石置一妾。那女子前去伺候王安石,王安石问:“你是谁?”女子说自己是“家欠官债、被迫卖身”而来。王安石听罢,不仅没收她为妾,还送钱给她,帮助她还清官债,使其夫妇破镜重圆。
有人告诉王安石的夫人,说她丈夫喜欢吃鹿肉丝。在吃饭时他不吃别的菜,只把那盘鹿肉丝吃光了。夫人问,你们把鹿肉丝摆在了什么地方?大家说,摆在他正前面。夫人第二天把菜的位置调换了一下,鹿肉丝放得离他最远。结果,人们才发现,王安石只吃离他近的菜,桌子上照常摆着鹿肉丝,他竟完全不知道。
千锤百炼
王安石作诗《泊船瓜洲》,第三句最初写作“春风又 到江南岸”,觉得不好,后来改为“ 过”字,读了几遍,又嫌不好;又改为“ 入”字,然后又改为“ 满”字,换了十多个字,最后才确定为“ 绿”字,即“春风又绿江南岸”。
囚首丧面
王安石不注意自己的饮食和仪表,衣裳肮脏,须发纷乱,仪表邋遢,王安石的这些恶习众所周知。苏洵曾经描述王安石说:“衣臣虏之衣,食犬惫之食”,“囚首丧面而谈诗书”。
庆历五年(1045年)三月,韩琦任扬州知府,王安石为签判,成了韩琦的幕僚。王安石经常通宵达旦地读书,因此当差的时候时多来不及洗漱装扮。韩琦以为王安石夜夜寻欢作乐,就劝他不可荒废读书。王安石也不辩解,只是说韩公不能知我,后来韩琦才发现王安石非常有才华。
人物评价
韩琦: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
曾公亮: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唐介:安石好学而泥古,故论议迂阔,若使为政,必多所变更。安石果用,天下必困扰。
曾巩: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
司马光:人言安石奸邪,则毁之太过;但不晓事,又执拗耳。
黄庭坚:余尝熟观其(王安石)风度,真视富贵如浮云,不溺于财利酒色,一世之伟人也。
杨时:今日之祸 (金人围京城,勤王之兵四集),实安石有以启之。
朱熹:以文章节行高一世,而尤以道德经济为己任。被遇神宗,致位宰相世方仰其有为,庶几复见二帝三皇之盛。而安石汲汲以财利兵革为先务,引用奸邪,排摈忠直,躁迫强戾,使天下之人,嚣然丧其乐生之心。卒之群奸嗣虐,流毒四海,至于崇宁、宣和之际,而祸乱极矣。
陆九渊:公畴昔之学问,熙甯之事业,举不遁乎使还之书。而排公者,或谓容悦,或谓迎合,或谓变其所守,或谓乖其所学,是尚得为知公者乎?英迈特往,不屑于流俗声色利达之习,介然无毫毛得以入于其心,洁白之操,寒于冰霜,公之质也。扫俗学之凡陋,振弊法之因循,道术必为孔孟,勋绩必为伊周,公之志也。不期人之知,而声光烨奕,一时钜公名贤,为之左次,公之得此,岂偶然哉。
朱光庭:昔王安石当国,惟以破坏祖宗法度为事,每于言路,多置私人,持宠养交,寖成大弊。
严有禧:惟王莽、王安石、贾似道三人力任为必可行,而皆以扰民致乱。
崔鶠:除异己之人,著《三经》之说以取士,天下靡然雷同,陵夷至于大乱。
罗大经:国家一统之业,其合而遂裂者,王安石之罪也。
颜元:①荆公廉洁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己以正天下之意。及既出也,慨然欲尧舜三代其君。②且公之施,亦彰彰有效矣。用薛向、张商英等治国用,用王韶、熊本等治兵,西灭吐蕃,南平洞蛮,夺夏人五十二砦,高丽来朝,宋几振矣。
蔡上翔: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开国百年以来所未有者。
梁启超:①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悠悠千年,间生伟人,此国史之光,而国民所当买丝以绣,铸金以祀也。距公之后,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国民之视公何如,吾每读宋史,未尝不废书而恸也。②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则有克林威尔,而在吾国则荆公。
蔡东藩:①上有急功近名之主,斯下有矫情立异之臣。如神宗之于王安石是已。神宗第欲为唐太宗,而安石进之以尧、舜,神宗目安石为诸葛、魏徵,而安石竟以皋、夔、稷、契自况。试思急功近名之主,其有不为所惑乎?当时除吴奎、张方平、苏洵外,如李师中者,尝谓其必乱天下。②新法非必不可行,安石非必不能行新法,误在未审国情,独执己见,但知理财之末迹,而未知理财之本原耳。当安石知鄞时,略行新法,邑人称便,即哓哓然曰:“我宰天下有余。”不知四海非一邑之小,执政非长吏之任也。天下方交相诟病,而安石愈觉自是,黜陟予夺,任所欲为。至若登州妇人一案,较诸斗鹑少年,尤关风化,同僚谓不宜减罪,而彼必欲减免之,盖无非一矫情立异之见耳。夫朝廷举措,关系天下安危,而顾可以矫情立异行之乎?我姑勿论安石之法,已先当诛安石之心。
吕思勉:王安石的变法,旧史痛加诋毁,近来的史家,又有曲为辩护的,其实都未免有偏。王安石所行的政事,都是不错的。但行政有一要义,即所行之事,必须要达到目的,因此所引起的弊窦,必须减至极少。若弊窦在所不免,而目的仍不能达,就不免徒滋纷扰了。安石所行的政事,不能说他全无功效,然因此而引起的弊端极大,则亦不容为讳。
毛泽东:可谓有专门之学者矣,而卒以败者,无通识,并不周知社会之故,而行不适之策也。
蒋介石:我对中国古代的政治家,在秦汉以前则推周公,至于秦汉以后的政治家,所最佩服的就是王安石。
黄仁宇: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乃是先用官僚资本刺激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如果经济的额量扩大,则税率不变,国库的总收入仍可以增加。这也是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只是执行于11世纪的北宋,则不合实际。
余英时:神宗与王安石共定国是以后,皇帝事实上已与以宰相为首的执政派联成一党,不复具有超越的地位。
列宁:王安石是中国十一世纪时的改革家,实行土地国有未成。
为政举措
政治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军事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 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将领,并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对宋与西夏的战争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个人作品
王安石的存世作品有《临川集》《临川集拾遗》《临川先生歌曲》《临川先生文集》等。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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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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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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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仲永》《登飞来峰》《上仁皇帝言事书》《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答司马谏议书》《材论》《游褒禅山记》《读孟尝君传》《慈溪县学记》《扬州新园亭记》《上人书》《祭欧阳文忠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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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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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妃曲二首》《书湖阴先生壁》 《棋》 《泊船瓜洲》 《与薛肇明弈棋赌》 《与薛肇明弈棋赌梅花诗输一首》 《春夜》 《北山》 《葛溪驿》 《示长安君》 《郊行》《登飞来峰》《千秋岁引》《梅花》《明妃曲二首》《梅花》《元日》《登飞来峰》《商鞅》《书湖阴先生壁》《棋》《北山》《苏秦》《胡笳十八拍十八首》《梦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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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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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枝香·金陵怀古》 《南乡子·自古帝王州》《渔家傲·灯火已收正月半》 《菩萨蛮·数家茅屋闲临水》 《清平乐·留春不住》《浣溪沙·百亩中庭半是苔》《千秋岁引·秋景》《菩萨蛮·集句》《浪淘沙令·伊吕两衰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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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成员
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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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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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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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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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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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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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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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卫尉寺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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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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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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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和容谨,行俭而勤。为妇顺,为母慈,相夫教子,颇见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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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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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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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平三年(1000年)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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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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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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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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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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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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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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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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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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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金溪人,王益的续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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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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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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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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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氏之子,皇祐元年(1049年)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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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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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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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仁甫,徐氏之子,曾授衡州军司法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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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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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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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平甫,曾任武昌军节度推官,西京国子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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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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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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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太平州当涂县主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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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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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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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纯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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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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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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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和甫,官至尚书左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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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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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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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与江阴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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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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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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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与江阴朱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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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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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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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与扬州沈季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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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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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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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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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父王安石、叔父王安国并称“临川三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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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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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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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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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夭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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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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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群牧判官任上所生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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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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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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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天章阁待制吴安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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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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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王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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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镇东军节度使蔡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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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夭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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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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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鄞县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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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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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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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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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旁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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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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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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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雱的过继子,曾任太仆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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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曾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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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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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桐之子,宣和四年(1122年),靠祖荫任宣义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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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曾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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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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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桐之子,王璹之弟。参与北伐、许身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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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记载
范冲等《神宗实录》
脱脱等《宋史·卷三百二十七·列传第八十六》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
后世纪念
故里
王安石故里目前有临川和东乡两种说法。东乡王安石故里位于江西省东乡县上池村,距离县中心25公里,该村始建于北宋、迄今已逾千年,保存下来的建筑主要是明清以来修建的,是展示中国明清建筑艺术及其发展历史的文物保护区,存世有100余栋古代建筑和十多处和王安石有关的遗迹,1985年,省人民政府列为第一批省级风景名胜点。2000年7月,被省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景点有世宦祠、西引寺、龙安殿、荆公桥、荆公陂、荆公别墅、荆国世第门楼等遗址。
墓葬
据史载,王安石病逝后,葬钟山南麓东三里,原宝公塔与草堂寺之间。王安石家人,除父亲王益和大哥王安仁葬牛首山外,其生母吴氏,弟王安国、王安礼,子王雱也葬于钟山南麓。墓前有华表、坟庵,两侧有树木拱抱。明初,钟山南麓独龙阜玩珠峰被朱元璋选为陵寝之地后,靠近陵寝的蒋山寺宝公塔、八功德水等古迹被迁走。王安石及其家族墓亦被迁走。一说是迁至麒麟门,另一说是迁回老家江西。
纪念馆
江西抚州王安石纪念馆
抚州王安石纪念馆,于1986年11月建成对外开放。纪念馆占地20亩, 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陈列厅600平方米,是一座具有江南园林意境和宋代建筑遗韵的仿宋府第园林式建筑群。馆内有门楼、隐壁、水榭、碑廊、亭台、荷池、曲桥,辟有问月轩、蹄躅园、辛夷园、荆公亭、怀文堂等园林景观。
浙江鄞州王安石纪念馆
鄞州王安石纪念馆,位于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忠应庙内,以照片、绘画、实物等展品生动形象地介绍了王安石的生平和治鄞政绩,以纪念他在鄞县时的每项改革。馆内陈列有“王安石在鄞史迹”,分“荆公年谱”“治鄞方略”“重修东湖”“兴学教化”“咏鄞风采”“丰碑永存”“湖区新貌”等7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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